被索要21000元贷款服务费,律师抗辩成功,仅需支付6300元
案例专长
服务合同纠纷、贷款中介服务费抗辩、合同履行瑕疵认定、小额诉讼一审终审
代理方向
代理被告王X,抗辩服务合同未实质履行,请求驳回高额服务费诉请
案情内容
本案为贷款中介服务合同引发的小额诉讼纠纷。原告某咨询公司起诉被告王X,主张依据《商务咨询服务协议》,在其协助下成功放款35万元,要求被告支付6%的服务费共计21000元及利息,并以全程协助办理为由要求全额支持。
被告王X表示,原告仅将其带到金融机构门口即离开,所有资料准备、系统操作、合同签订、沟通审批均由本人独立完成,原告未提供任何实质性咨询、对接、协调服务,却索要高额服务费,明显不公。
我作为王X代理人,庭审中提出三项关键抗辩:
原告未实质履行合同义务。原告仅陪同到场,未参与贷款审批、资料整理、沟通协调等核心服务,未发挥中介促成作用。
原告对贷款关键信息不知情。原告对贷款金额、利率、合同份数、放款时间等基本事实表述错误,足以证明其未参与实际流程。
贷款系被告独立完成。被告自行与金融机构签约、上传材料、办理手续,原告未提供合同约定的政策分析、信息咨询、协助填表、手续代办等服务。
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我方观点,明确认定:
原告在履行服务协议过程中未严格履行全部义务,部分服务未提供、事项未落实,存在明显瑕疵;结合被告实际获得贷款的事实,酌定服务费为6300元,驳回原告诉请的利息及剩余服务费。
最终判决:被告仅支付63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请,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大部分由原告承担。本案通过精准指出服务瑕疵、厘清合同履行程度,成功将服务费大幅降低,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在小额速裁程序中实现高质量胜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