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委托人与对方在法院调解离婚当日签订《协议书》,约定对方放弃两辆车辆及店铺共有份额。离婚后对方恶意反悔,以 “受胁迫、抑郁、被殴打、车辆有债务” 为由拒绝配合过户,企图侵占车辆财产。委托人委托王文龙律师提起诉讼。
二、案件核心难点
1、离婚后财产协议易被以 “显失公平、胁迫” 推翻:对方当庭主张非真实意思表示,法院审查严格。
2、对方无证据但恶意抗辩:声称被威胁、抑郁,虽无证据但易干扰法官心证。
3、车辆登记在对方名下,占有控制优势:对方以 “车辆有债务” 为由拒绝过户,法律关系复杂。
4、店铺工商变更无明确法律依据:一并主张易被驳回,影响整体胜诉率。
5、协议表述简略,“放弃份额” 易产生理解争议。
三、办案经过
王文龙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步先固定关键证据,完整调取法院离婚调解书、案涉《协议书》、车辆登记信息、营业执照等核心材料,证实协议签订于法院调解离婚当场,是双方在司法见证下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可撤销情形。
第二步精准法律论证,严格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司法解释,明确离婚及财产分割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法律约束力,非经法定事由不得撤销;针对被告提出的 “抑郁、受胁迫、暴力殴打” 等抗辩,律师明确指出举证责任在被告方,无任何证据佐证的抗辩不能成立,法庭不应采信。
第三步剥离无关争议,主动剔除缺乏法律依据的店铺工商变更诉求,将诉讼核心聚焦于协议效力确认、车辆权属认定、过户义务履行三大关键点,避免争议分散导致诉讼风险。
第四步庭审高效抗辩,当庭清晰阐明车辆登记对抗规则与协议履行顺位,指出车辆债务问题与过户义务属于不同法律关系,不能作为拒绝履行协议的合法理由,全程逻辑严密、依据充分,彻底瓦解被告的抗辩体系。
四、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确认《协议书》合法有效,两辆车辆归委托人所有,判令对方 15 日内配合过户,驳回对方全部抗辩。
五、律师价值
1、破解离婚后协议反悔高发难题,维护协议公信力;
2、击破无证据恶意抗辩,依法固定案件事实;
3、高效实现车辆确权与过户,避免财产争议长期纠缠;
4、精准把握离婚后财产纠纷裁判规则,最大限度保障女方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