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烧制食材过程中严重烧伤 雇主被判承担全责
代理方向:代理受害雇员(被上诉人),主张雇主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一起发生在农贸市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委托人(化名“匡X”)自2016年起在被告经营的熟食摊点从事烧、洗猪脚工作,口头约定日薪80元。2020年10月,匡X在作业过程中,因喷灯故障导致汽油泄漏,引发大面积烧伤,经鉴定构成一处九级、一处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雇主垫付部分医疗费后推诿责任,否认双方存在雇佣关系,拒绝赔偿。匡X遂委托律师团队维权。
二、办案经过
张雯雯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被告极力否认雇佣关系及试图将事故归咎于受害人“私自行为”的抗辩策略,制定了严密的诉讼方案:
夯实雇佣关系证据链:尽管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律师指导当事人调取了长达数年的微信转账记录(证明日结工资)、证人证言(同市场商户及工友),证实了匡X长期固定为该摊位提供劳务,且工作内容明确。
锁定工伤事实:针对被告声称“受害人自行烧猪脚”的主张,律师申请了关键证人出庭,证实事发当日受害人正在执行工作任务,所使用的工具虽系自行购买但属于行业惯例且雇主知情,且雇主曾因受害人健康问题嘱咐其少干重活,侧面印证了双方的隶属与管理关系。
精准计算赔偿金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当地赔偿标准,详细核算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九级+十级)、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确保诉求金额合法合规。
二审反击:一审判决后,雇主不服提起上诉。张雯雯律师在二审中紧扣“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损害,雇主应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法律原则,成功说服法院驳回了雇主关于“未安排工作、已解除雇佣关系”的上诉理由。
三、案件结果
本案历经一审、二审,最终取得全面胜诉:
实体权利:法院终审判决雇主向匡X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含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费用返还:法院同时判决匡X返还雇主此前多垫付的医疗费8000余元,厘清了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司法认定:二审法院明确认定双方存在事实上的雇佣关系,雇主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的人身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典型意义
本案中,张雯雯律师通过细致的证据梳理,成功还原了“事实劳动关系”,驳斥了个体工商户试图通过否认雇佣关系逃避责任的常见套路。该案明确了在加工承揽服务行业中,提供劳务者因工具缺陷或操作危险导致受伤时,接受劳务一方的严格责任,有效维护了基层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