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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紧扣租赁合同约定,结合拆迁评估报告、装修凭证等关键证据,精准击破被告“非适格主体、未获补偿无需担责”的抗辩理由,明确设备搬迁费、装修补偿的归属。法院采纳我方全部核心意见,成功为当事人追回近9万元补偿款,妥善处理水电费反诉,专业高效解决转租拆迁补偿纠纷。

案件详情

吴磊律师胜诉!转租遇拆迁拒付补偿,成功追回设备搬迁+装修补偿款

  代理方向

  代理原告(反诉被告)承租人,请求确认租赁合同解除、主张设备搬迁补偿费与装修损失补偿,应对水电费反诉

  案情内容

  当事人承租转租房屋用于经营,租赁期间案涉房屋遇政府征迁,当事人按要求腾退房屋后,转租方及产权方均拒绝支付设备搬迁费、装修损失等拆迁补偿款,当事人维权无果后委托我提起诉讼。


  我接受委托后,梳理案件核心焦点:一是案涉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明确约定租赁期间遇拆迁,承租人投入的设备搬迁费归承租人所有;二是装修投入按合同约定应核算剩余价值;三是转租方以未从产权方获得补偿为由拒付,缺乏合同与法律依据。


  庭审中,我提交租赁协议、补充协议、搬迁公告、设备评估报告、装修支出凭证等证据,明确案涉机器设备搬迁补偿费经评估为61339.3元,装修投入系承租人实际支出,按合同约定折旧后核算补偿金额为25917.81元。同时有力反驳被告抗辩:转租方作为合同相对方,应依约履行付款义务,其与产权方之间的补偿纠纷,不能对抗承租人的合同权利。

  针对被告提起的水电费反诉,我在认可费用金额的同时,明确当事人的抗辩逻辑,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理性应对反诉主张。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我的代理意见,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拆迁已于20246月解除,依据合同约定,设备搬迁补偿费、装修补偿费应由转租方支付给当事人,同时对水电费反诉作出公正裁判。


  本案系典型的转租房屋遇拆迁引发的补偿分配纠纷,当事人面临多方推诿、补偿款无法主张的困境。我凭借对租赁合同条款的精准解读、拆迁补偿规则的熟练运用,完整梳理证据链条,高效开展庭审抗辩,最终为当事人成功追回全部应得补偿款,最大限度维护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处理复杂租赁拆迁纠纷的专业实力。


  • 2025-06-01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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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磊,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浙江工商大学法律硕士。 具有法院和大型企业工作经历,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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