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违约引发索赔之争,薛立新律师精准代理反诉,成功获赔 58.5 万元
代理方向
代理被告(反诉原告)某生物科技公司
案情内容
本案系委托代工生产引发的合伙合同纠纷,双方签订项目合作合同及多份补充协议,约定由对方提供原材料、我方提供生产场地与人工进行代工生产。后对方单方提出终止合作,拒不按约保障原料供应,导致我方长期停工、产生巨额固定成本损失。
对方率先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设备、原材料、索要增值税发票,并拒绝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我方随即提起反诉,要求对方赔偿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期间的违约损失。对方辩称其无违约、损失无依据,双方争议激烈。
我作为代理人,全面梳理合同文本、付款凭证、微信沟通记录、生产明细等证据,清晰论证:对方在合同期内单方宣布终止合作、停止原料供应,已构成根本违约;我方主张的损失基于合同约定的每月固定成本,有明确合同依据。庭审中,我重点围绕违约事实、损失合理性、证据链完整性展开抗辩,逐一驳斥对方不成立的主张。
法院经审理采纳我方核心意见,认定对方构成违约,在我方主张117万元的基础上,依法酌定支持违约损失58.5万元;同时驳回对方解除合同、返还原材料等关键诉求,仅支持开具发票与返还改造设备两项。本案通过专业、严谨的本反诉代理,在复杂商事纠纷中为委托人实现重大反诉成果,充分体现商事争议解决的专业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