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本案由田XX律师代理原告时某,处理一起因商品房主体结构严重质量问题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时某于 2019 年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位于辛集市某小区住宅一套,总房款 65 万余元,并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契税、维修基金、车库款等共计百万余元。开发商于 2022 年交付房屋。
2024 年原告装修入住后,发现房屋多处墙体开裂、砂浆缺失、灰缝过大、墙体倾斜、未挂网、钢筋外露等严重质量问题。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房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也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原告依法向开发商送达《退房通知》,但开发商拒绝退房、退款、赔偿。
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委托田XX律师提起诉讼,提出核心诉求:
1.确认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解除;
2.判令开发商返还全部购房款、利息、车库款、契税、维修基金、贷款利息、鉴定费、律师费等各项损失;
3.判令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中,开发商及建筑公司极力抗辩:
1.主张房屋已竣工验收合格;
2.否认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3.否认收到退房通知;
4.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田XX律师当庭提交购房合同、转账凭证、现场照片视频、鉴定报告、异议回复、更正说明、退房通知、录音、鉴定人出庭证言等完整证据链,精准指出:
1.房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缺陷,已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
2.原告已依法送达解除通知,合同已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合法解除;
3.开发商应全额返还房款并赔偿全部实际损失;
4.建筑公司依约应承担连带责任。
二、案件总结
法院完全采纳田XX律师全部代理意见,作出一审全胜判决:
1.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解除;
2.开发商十日内返还原告购房款及贷款利息 721165.83 元及相应利息;
3.开发商返还维修基金、契税共计 19784 元及利息;
4.开发商返还车库款 121000 元及利息;
5.开发商赔偿贷款保证金损失、鉴定费、律师费、保全费共计 62566.18 元;
6.建筑公司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案件受理费 14415 元由二被告共同负担。
本案实现合同解除 + 全额退款 + 全部损失赔偿 + 连带责任的完美胜诉。
三、律师价值
1.专业锁定 “主体结构不合格”,奠定胜诉核心
律师精准抓住房屋主体结构严重缺陷这一关键点,结合鉴定报告、更正说明、鉴定人出庭意见,形成铁证,让开发商无法抵赖。
2.精准适用合同解除权,确认合同合法解除
律师依据合同第十六条明确约定,结合有效送达的退房通知,成功让法院认定合同已合法解除,为退房退款扫清法律障碍。
3.全面主张损失,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
律师细致梳理购房款、贷款利息、车库款、契税、维修基金、鉴定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全部损失,逐项举证论证,法院全部支持,避免当事人蒙受任何经济损失。
4.突破开发商 “甩锅”,成功让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合同第十八条约定,律师强力主张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法院予以支持,确保判决可执行、能回款。
5.对抗复杂庭审,专业质证鉴定,完胜对方专家证人
面对开发商申请的专业人员出庭、重新鉴定、证据攻击,律师从容应对、严谨质证,彻底否定对方抗辩,最终取得压倒性胜诉。
6.为商品房质量维权树立标杆案例
本案是典型的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依法解除合同→全额退款赔偿的成功范例,为广大购房者遭遇房屋质量问题时提供了可复制、可胜诉的法律维权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