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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分期支付+明确执行条款,南通XX代理工伤调解案无后续隐患

  一、案件简介

  本案申请人为XX,委托江苏XX顾X律师作为代理人,被申请人为南通XX公司。XX于20XX年X月XX日在工作中发生踝部受伤事故,双方因工伤待遇及赔偿金产生争议。XX向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工伤待遇及赔偿金。案号为通开劳人仲案字(20XX)第XX号,经仲裁委主持调解,双方于20XX年X月XX日达成调解协议。

  二、律师辩护经过

  顾X律师接受XX委托后,围绕案件核心诉求开展代理与调解工作:

  工伤待遇梳理与证据固定:律师全面梳理XX的工伤相关证据,明确工伤待遇各项诉求的法定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为后续调解谈判奠定事实与法律基础,确保诉求合法合规、有据可依。

  多轮调解谈判与方案协商:在仲裁调解阶段,律师代表XX与被申请人多次沟通协商,就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劳动关系解除等核心问题展开谈判。一方面,坚持保障当事人核心权益,推动被申请人同意支付XXX元工伤待遇款项;另一方面,结合被申请人支付能力,设计分期支付方案,为款项按期足额支付提供保障。

  权利义务与后续争议安排:协助XX确认劳动关系解除时间,明确双方劳动关系的终止节点;在调解协议中约定XX自愿放弃本案其他仲裁请求及案外基于劳动关系的所有权益,同时明确“双方再无任何纠葛”的条款,彻底了结双方所有劳动争议,避免后续产生二次纠纷。

  三、调解结果

  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双方确认已于20XX年X月XX日解除劳动关系。

  被申请人南通XX公司向申请人XX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工伤待遇合计人民币XXXX元,款项分两期支付。

  申请人XX自愿放弃本案其他仲裁请求,且双方自愿放弃本案以外在仲裁受理范围内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所有权益。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双方的所有劳动争议以本调解书为最终解决。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四、律师价值

  顾X律师在本案中,通过高效的调解代理与方案设计,为当事人实现了权益保障与纠纷化解的双重效果:

  XX万工伤待遇全额落地,核心诉求一次性满足:通过调解谈判,推动被申请人支付XXX元工伤待遇款项,全面覆盖XX主张的全部核心工伤待遇,避免了长期仲裁、诉讼的时间成本,快速实现了当事人的权益变现。

  分期支付方案,兼顾双方权益保障:结合被申请人的支付能力,律师设计了分期支付方案,既降低了被申请人的一次性支付压力,又通过明确的支付期限约定,为款项按期足额支付提供了可执行的保障,避免当事人面临款项拖欠、执行困难的风险。

  一次性了结全部争议,彻底消除后续隐患:在调解协议中明确劳动关系解除时间、权益放弃条款及“双方再无任何纠葛”的约定,彻底了结双方所有劳动争议,实现“案结事了”,避免当事人后续因劳动关系、工伤待遇等问题产生二次纠纷,为当事人省去后续维权成本。


  • 1970-01-01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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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核心信息概述 顾浩律师,执业于江苏扬子江律师事务所,南京大学法学本科毕业,他深耕法律实务多年,扎根南通本地法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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