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谈判促成调解,南通XX为工伤劳动者争取7万元赔偿款
一、案件简介
本案申请人为WX,委托江苏XX顾X律师作为代理人,被申请人为启东市XX厂。双方因社会保险待遇(工伤待遇)产生劳动争议,WX向启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主张医疗费、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经济补偿等多项费用。案号为启劳人仲案字(20XX)第XXX号,经仲裁委主持调解,双方于20XX年XX月X日达成调解协议。
二、律师辩护经过
顾X律师接受WX委托后,围绕案件核心诉求开展代理与调解工作:
1.工伤待遇诉求梳理与证据固定:律师全面梳理WX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医疗票据、工资流水等证据,明确各项工伤待遇及经济补偿的法定标准,为后续调解谈判奠定事实与法律基础,确保诉求合法合规、有据可依。
2.多轮调解谈判与方案协商:在仲裁调解阶段,律师代表WX与被申请人多次沟通协商,就赔偿金额、支付期限、违约责任、劳动关系解除等核心问题展开谈判。一方面,推动被申请人同意一次性支付XXX元工伤待遇款项;另一方面,协商约定逾期支付需额外支付违约金XXX元,为款项按期足额支付提供双重保障,同时明确款项支付方式与账户信息,确保权益落地可执行。
3.权利义务与后续争议安排:协助WX与被申请人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在调解协议中约定双方因工伤保险待遇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全部结清,今后不再纠葛,彻底了结双方所有劳动争议,避免后续产生二次纠纷。
三、调解结果
经启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被申请人启东XX加工厂向申请人WX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计人民币XXX元,于20XX年XX月XX日前支付完毕;若被申请人未按期足额支付,需支付违约金XXX元,申请人可就未支付部分与违约金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款项汇入WX指定的农村商业银行账户。
2.申请人WX与被申请人启东市XXX加工厂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双方关于WX因工伤保险待遇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至此全部结清,今后不再纠葛。本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之日起生效。
四、律师价值
顾X律师在本案中,通过高效的调解代理与方案设计,为当事人实现了权益保障与纠纷化解的双重效果:
1、X万工伤待遇一次性落地,核心诉求快速实现:通过调解谈判,推动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XXX元工伤待遇款项,全面覆盖WX主张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等核心诉求,避免了长期仲裁、诉讼的时间成本,快速实现了当事人的权益变现。
2.违约金条款筑牢支付保障,规避执行风险:在调解协议中设置XXX元违约金条款,为款项按期支付提供法律约束,同时明确款项支付账户与执行路径,避免当事人面临款项拖欠、执行困难的风险,确保赔偿款能按期足额到账。
3.一次性了结全部争议,彻底消除后续隐患:在调解协议中明确劳动关系解除、债权债务结清及“今后不再纠葛”的约定,彻底了结双方所有劳动争议,实现“案结事了”,避免当事人后续因劳动关系、工伤待遇等问题产生二次纠纷,为当事人省去后续维权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