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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下班途中工伤调解获赔数万万,南通XX助力当事人快速维权

  一、案件简介

  本案申请人为XX,委托江苏XX顾X律师作为代理人,被申请人为南通市XXXXX面馆。XX于20XX年X月XX日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致左内踝骨折,因双方就劳动关系确认、工伤保险待遇产生争议,XX向南通市XX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主张相关工伤待遇。案号为门劳人仲案字(20XX)第XXX号,经仲裁委主持调解,双方于20XX年X月X日达成调解协议。

  二、律师辩护经过

  顾X律师接受XX委托后,围绕案件核心诉求开展代理与调解工作:

  案件梳理与风险评估:律师全面梳理XX的事故证明、就医材料、用工相关凭证,结合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要件,明确案件核心争议点为劳动关系确认及工伤待遇主张。考虑到工伤认定、伤残鉴定的程序周期及潜在争议风险,律师为当事人制定了调解优先的维权策略,兼顾权益保障与纠纷化解效率。

  调解谈判与方案协商:在仲裁调解阶段,律师代表XX与被申请人多次沟通,就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后续权利义务等核心问题展开谈判。一方面,推动双方达成按十级伤残标准进行赔偿的共识,确保XX的工伤待遇诉求获得合理回应;另一方面,协商确定一次性支付方案,同时约定逾期支付违约金条款,为款项按期支付提供法律保障。

  权利义务与后续争议安排:协助XX与被申请人约定,由XX自愿放弃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以换取一次性赔偿款快速落地;在调解协议中明确双方终止工伤保险等一切关系,所有权利义务全部结清,避免后续因劳动关系、工伤待遇产生二次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三、调解结果

  经南通市XX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申请人XX自愿放弃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双方自愿按照十级伤残标准进行赔偿。

  被申请人南通市XX面馆于20XX年X月X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申请人XX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内的所有工伤待遇合计人民币XXX元整,款项汇入XX指定的交通银行账户;若被申请人到期未付,需承担违约金XXX元整,申请人可就未支付部分及违约金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人XX不再就本次事故向被申请人提出其余任何主张,双方终止工伤保险等一切关系,因工作关系所产生的所有权利义务已全部结清,余无纠葛。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四、律师价值

  顾X律师在本案中,通过精准的风险评估与高效的调解代理,为当事人实现了权益保障与纠纷化解的双重效果:

  快速敲定XX万赔偿款,实现权益高效落地:通过调解谈判,推动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XXX元工伤待遇款项,覆盖了XX主张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核心诉求,避免了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及后续仲裁诉讼的漫长程序,让当事人快速拿到赔偿款。

  违约金条款筑牢支付保障,规避执行风险:在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被申请人逾期支付需承担XXXX元违约金,通过高额违约责任约束,为款项按期足额支付提供了双重保障,避免当事人面临款项拖欠、执行困难的风险。

  一次性了结全部争议,彻底消除后续隐患:在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XX放弃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及其他主张,双方权利义务全部结清,彻底了结双方所有纠纷,避免当事人后续因劳动关系、工伤待遇等问题产生二次纠纷,为当事人省去后续维权成本。


  • 1970-01-01
  •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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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核心信息概述 顾浩律师,执业于江苏扬子江律师事务所,南京大学法学本科毕业,他深耕法律实务多年,扎根南通本地法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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