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后遗症复发,章X律师助力委托人终获后续赔偿3.2万余元
一、案件详情
2012年10月,张X乘坐二轮摩托车时遭遇交通事故,导致颅脑严重损伤。经交警部门认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此后,张X先后两次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相关责任方承担了前期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及部分误工、护理、营养费等。
然而,2016年2月,张X突发癫痫,经诊断系因交通事故所致。此后病情反复发作,持续治疗产生大量新费用。因与各方就后续赔偿无法达成一致,张X委托江苏XX淮安XX的章X律师代理此案,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鉴定费等共计4万余元(按责任比例折算后为40891元)。
被告XX运输公司、XX保险公司及李X、王X等辩称,部分费用已在2017年判决前产生,可能属于重复主张;医保报销部分应剔除;且原告本次鉴定属于重复鉴定,鉴定费应由其自行承担。
二、案件总结
本案争议焦点集中于:原告后续癫痫治疗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是否成立、部分费用是否属于重复主张、鉴定费如何分担。
章X律师在代理过程中,系统梳理了张X自2012年事故以来的全部病历、司法鉴定意见书及历次判决书,重点论证了:
因果关系的延续性:2017年已生效判决明确认定张X的症状性癫痫与本次交通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本案所涉治疗系该病症的延续,被告依法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费用合理区分:对原告提交的6万余元医疗费票据逐笔核对,剔除重复计算部分,最终确认有效医疗费48193.66元。同时,将本次主张的误工、护理、营养费用与前案已赔付部分进行抵扣,避免重复索赔。
鉴定费合理主张:原告本次申请鉴定涉及伤残等级、三期及后续治疗费。其中伤残等级及后续治疗费结论与前次一致,法院认为该部分鉴定费由原告自行负担;但三期期限(误工150日、护理120日、营养120日)系新的事实认定,对应鉴定费900元及检查费193.6元应予支持。
最终,法院采纳了章X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认定:
原告合理损失共计64987.26元(含医疗费48193.6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0元、误工费6000元、护理费6600元、营养费2100元、交通费500元、鉴定及检查费1093.6元)。
依据同等责任及商业险未投保不计免赔(扣除10%免赔率),判决XX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29244.27元,XX运输公司与李X连带赔偿3249.36元。
合计为委托人争取到赔偿款32493.63元。
三、律师价值
本案是交通事故引发迟发型癫痫后遗症的典型后续赔偿纠纷,难点在于:
1、时间跨度长:事故发生于2012年,至本次诉讼已逾十年,证据链条的完整性至关重要。
2、重复主张风险高:原告多次住院、多次鉴定,被告极易以“费用已决”为由抗辩。
3、因果关系证明困难:癫痫发作可能与多种因素相关,需牢固锁定与事故的直接关联。
章X律师凭借丰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办案经验,通过以下工作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
1、精细化证据梳理:对十余年间的病历、票据、鉴定意见进行逐项比对,精准区分新产生的治疗费用与历史费用,确保每笔主张均有据可依。
2、策略性诉请设计:主动将前案已赔付的三期费用予以抵扣,体现诚信诉讼,增强裁判者信任感。
3、针对性抗辩回应:针对被告“重复鉴定”“医保报销剔除”等观点,结合司法解释及鉴定规范,成功争取三期鉴定费及检查费获赔。
4、终局性解决诉求: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快速为委托人实现权利,避免程序拖延。
本案充分体现:交通事故造成持续性、迟发性损害的,律师的专业举证与法律关系梳理,是帮助当事人获得后续赔偿的关键保障。 章X律师及其团队始终以“为委托人争取每一分应得权益”为宗旨,在复杂、长周期的侵权案件中提供坚实法律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