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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晶律师代理民间借贷案原告:被告缺席判决,成功追回45万余元本金、利息及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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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晶律师通过完整的证据链构建和专业的诉讼程序推进,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成功为客户追回45.1万元本金、利息及律师费,并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案件详情

案情简介
原告张X(化名)与被告郑某(化名)因租房结识。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分两次向原告借款共计45.1万元,并出具三张借条,约定了借款期限、利息及律师费承担条款。借款到期后,被告分文未还。原告委托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李晶律师、金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本金45.1万元、利息、逾期利息及律师费3.3万元。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李晶律师团队采取了以下关键行动:

  1. 证据准备:系统整理了三张借条、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电话录音、微信聊天截图、律师费发票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借款事实、金额、利息约定及催讨过程。

  2. 诉讼策略:因被告下落不明,李晶律师申请法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确保诉讼程序合法有效。

  3. 庭审应对:被告经公告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李晶律师团队代理原告出庭,向法庭充分陈述事实并提交证据,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合理调整利息计算标准。

案件结果
本案获得 “胜诉” 结果。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如下判决:

  1. 被告郑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张X借款本金45.1万元

  2. 被告支付原告借款利息(按约定月利率0.7%及LPR四倍标准分段计算);

  3. 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利息(以45.1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LPR四倍计算);

  4. 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3.3万元

  5. 案件受理费8,56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负担


  • 1970-01-01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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