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少算工伤款!王纪伟律师行政诉讼维权,全额补足先行支付差额
案例专长
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工伤行政诉讼、工伤核减维权、工伤十级赔偿
代理方向
代理工伤职工,起诉社保中心,撤销错误核定、补足工伤先行支付差额
判决结果
撤销社保中心错误核定,判令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2000元、医疗费8144.1元、伙食补助费624元,全额支持工伤先行支付诉求。
案情内容
当事人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十级伤残。劳动仲裁裁决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工伤待遇,但公司拒不履行,强制执行后无财产可执行,当事人申请工伤保险先行支付。
社保中心违规按最低标准核定,仅支付部分补助金,核减17801元,且拒绝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当事人不服,委托我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社保中心主张因公司未缴费,应按最低基数核定。我提交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生效仲裁、终本裁定等完整证据,明确主张:生效仲裁已锁定待遇标准、用人单位未缴费过错不应由工伤职工承担、医疗费和伙食补助属法定先行支付范围。
法院采纳全部代理意见,判决撤销社保中心错误核定,判令全额支付伤残补助金、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从根本上纠正社保违规核定,为工伤职工挽回经济损失,高效解决工伤先行支付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