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致人轻伤涉刑,王纪伟律师有效辩护,成功争取缓刑!
案例专长
故意伤害刑事辩护、家事引发刑案辩护、自首认定、认罪认罚、刑事和解与缓刑争取
代理方向
担任被告人刑事辩护人,挖掘从轻量刑情节,争取缓刑处理
判决结果
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案情内容
本案发生于山东费县,系因夫妻日常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当事人因发现配偶异常聊天信息,双方发生争执,冲突过程中致对方肋骨多处骨折,经司法鉴定伤情达到轻伤二级,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建议量刑七个月。当事人早年存有前科记录,案件本身存在不利量刑因素,一旦判处实刑,当事人将要入狱服刑,对个人、家庭生活造成巨大影响。当事人委托我担任一审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细致梳理全案来龙去脉,明确案件源于家庭婚姻琐事,并非蓄意恶性伤人。随后我分步骤推进辩护工作,首先对接被害人,耐心从中协调磋商赔偿事宜,经过多轮沟通,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足额赔付全部经济损失,被害人出具书面刑事谅解文书,从关键层面化解刑事处罚隐患。其次结合卷宗材料,核实公安机关书面到案经过,确认被告人系经办案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全部案情,依法构成自首;同时当事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具备法定从宽处罚条件。
庭审阶段,我围绕案件起因属于家庭纠纷、被告人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全额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对矛盾激化存有一定过错等多项辩点逐一展开论证,结合刑法及认罪认罚相关司法解释,详细阐述本案适用缓刑的事实与法律依据,主张对被告人从轻量刑并适用非监禁刑。
合议庭充分采纳我方全部辩护观点,最终参考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结合辩护意见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当事人无需收监羁押,只需按期进行社区矫正。
本案存有前科记录,原本存在判处实刑风险,凭借多维度取证、协商和解、专业庭审辩护,顺利实现缓刑辩护目标,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刑罚代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