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XX厂违法辞退拒付补偿,王纪伟律师代理,5.9万调解款全额到手!
案例专长
劳动争议仲裁、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违法解除经济补偿、防暑降温费追索、劳动争议调解、企业用工纠纷维权
代理方向
代理劳动者,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辞退经济补偿及防暑降温费,通过仲裁调解一次性解决全部诉求
判决结果
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防暑降温费等共计59000元,款项限期付清,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再无其他纠纷。
案情内容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劳动用工纠纷,发生在临沂罗庄区。当事人入职当地一家陶瓷科技公司,从事生产相关工作,双方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但公司始终未与当事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依法缴纳相关保障。工作期间,当事人勤恳履职,却突然收到公司辞退通知,公司未说明合法理由,也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甚至连法定的防暑降温费都从未发放。
当事人多次与公司沟通协商,公司态度强硬,既不承认未签合同的违法事实,也拒绝支付任何补偿款项,当事人维权陷入困境,无奈委托我作为劳动仲裁代理人,向罗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主张三项核心诉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以及欠付的防暑降温费。
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梳理全部用工事实证据,包括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工作沟通记录、工牌、证人证言等,完整还原双方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情况,明确公司未签劳动合同、违法辞退、未支付防暑降温费的全部违法事实。随后我根据当事人的实际工作年限、工资标准,精准核算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及防暑降温费的法定金额,为仲裁申请提供清晰、合法的诉求依据。
考虑到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效率更高、回款更快,在开庭前,我主动配合仲裁委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公司方XX法律规定,明确公司未签劳动合同、违法辞退的法律后果,若仲裁裁决,公司不仅需要支付全部法定款项,还将面临用工违法记录、后续用工管理整改等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结合当事人的实际诉求,提出一次性调解方案,兼顾双方利益。
经过多轮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当事人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防暑降温费等共计59000元,款项限期支付,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当事人放弃其他仲裁请求,再无任何纠纷。仲裁委依法出具仲裁调解书,该文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保障款项履行。
本案中,当事人面临公司的强硬态度,维权难度较大。我凭借对劳动法律的精准把握,固定事实证据、核算法定款项,通过仲裁调解的方式,帮助当事人快速拿到足额补偿,避免了漫长的仲裁、诉讼程序,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劳动争议案件高效处理的专业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