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女方与男方婚后因琐事长期矛盾不断、感情破裂并分居,婚生女一直随女方生活,双方此前多次就离婚及抚养费问题涉诉。女方再次起诉离婚,一审判决准予离婚、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驳回女方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家务补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全部诉求,女方不服一审判决,委托律师提起上诉。
办案经过:孙富强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聚焦抚养费标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家务补偿及离婚损害赔偿四大争议焦点,重点调取男方婚前车辆还贷流水,固定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关键证据,结合法律规定充分论证各项诉求的合理性,庭审中围绕争议焦点严谨举证质证、有力抗辩,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二审法院审理后采纳律师核心代理意见,维持一审准予离婚、婚生女由女方抚养及男方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的判项,撤销一审驳回女方其余诉求的判项,判令男方补偿女方婚后车辆共同还贷部分12666元,驳回女方其他上诉请求,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男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