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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遇交通事故被撞致十级伤残,代理伤者实现十级伤残损失足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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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富强律师 在线
安徽瀛皖天静律师事...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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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1.完整梳理全部法定赔偿项目:接受委托后,孙富强律师系统整理受害人病历、医疗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等全套证据材料,厘清各项可主张赔偿项目,区分证据充分可以主张、证据存在瑕疵风险较高的诉求,搭建完整诉讼请求,最大限度维护伤者合法权益。 2.针对异地就医开支充分说理:针对异地住院带来的交通费、转院费用争议,结合伤者伤情、外出治疗等客观情况向法庭举证阐述,推动法院酌情支持转院费用,并酌定合理交通费用,保障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伤残核心赔偿项目足额得到支持。 3.提前做好诉讼风险提示:针对无医嘱的外购药这类存在证据短板的诉求,提前向当事人提示诉讼风险,客观告知裁判的可能性,帮助当事人建立合理预期。 4.诉讼途径实现权益落地:通过民事诉讼,促使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直接承担赔付责任,免去受害方与侵权人、保险公司反复协商谈判的时间成本,帮助伤者拿到赔偿款。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原告系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行人,正常步行过程中与被告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直接造成原告人身受伤、财物受损。经交管部门认定,被告承担本起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告受伤住院治疗,并前往外地医疗机构住院诊疗,产生医疗费、住院伙食、营养、交通等多项开支。伤情稳定后完成司法鉴定,伤情评定为十级伤残。

肇事机动车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于保险有效承保期间内。

事故发生后各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受害方委托孙富强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包含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交通费、转院相关费用等全部人身损害损失。

二、案件结果

经法院审理,采纳孙富强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判令承保肇事车辆的某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付原告十六万余元人身损害赔偿款项,涵盖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同时酌情支持异地就医产生的转院费用、酌定支持合理交通费。

驳回原告外购药等缺乏依据的部分诉讼请求。

诉讼费用按照各方责任由当事人依法分担。判决生效后义务人应当按期履行赔付,若逾期不履行,受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若您或亲友遇到以下场景可随时联系孙富强律师

1.行人、非机动车方遭遇机动车交通事故,对方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受害人受伤构成伤残;

2.伤者存在异地外出住院治疗,就交通费、转院相关费用产生纠纷;

3.保险公司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压低赔付;

4.各方调解协商失败,需要通过诉讼主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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