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本案系一起高级管理人员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某健康产业集团(原告)曾聘用王X担任投融资总监兼财务负责人,双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月薪 21000 元。后公司以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为由,主张 2020 年 10 月起劳动关系已解除,拒绝支付 202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5 月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王X不服仲裁裁决后公司提起诉讼,袁向颖律师接受王X委托,代理本案一审诉讼,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劳动权益。
办案经过
1. 证据梳理,直击核心矛盾:接受委托后,袁向颖律师迅速梳理案件核心争议 —— 劳动关系是否解除、王X后续是否提供劳动。逐一核对劳动合同、银行流水、企业网银操作记录、转账截图、微信聊天及短信记录等关键证据。
2. 拆解协议,否定解除效力:针对公司提交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律师精准指出协议存在重大瑕疵:协议无公司签字盖章、仅标注职位而非相对方、约定 “个人签字即生效”,并非双方平等协商结果,违背真实意思表示,不具备合法解除效力。
3. 举证履职,证实用工事实:提交过节福利转账、招待费报销凭证、2021 年 1 月工资表、6 月对账及账户操作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 2020 年 10 月后王X持续提供劳动,并非待岗休假状态。
4. 庭审抗辩,强化维权逻辑:庭审中,围绕协议效力、实际履职两大焦点,清晰陈述事实、引用法律依据,反驳公司 “业务停滞、员工待岗” 的不实主张,论证公司拖欠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袁向颖律师全部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判令原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王X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 189000 元,案件诉讼费由原告承担,成功为当事人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案件亮点与办案心得
案件亮点
1. 精准突破格式解除协议效力,否定不平等协议的法律约束力,为高管劳动维权提供典型参考。
2. 以银行流水、财务操作记录等客观证据,固定履职事实,有力反驳 “未实际工作” 的抗辩理由。
办案心得
劳动争议案件中,证据是胜诉核心,尤其是高管维权,需重点留存履职记录、薪酬凭证、沟通记录等,避免举证被动。同时,需精准审查协议效力,警惕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地位签订不平等协议。办案中既要立足事实,也要紧扣法律规定,聚焦核心争议点,才能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