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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精准代理二审,驳回上诉、确认实际施工人工程款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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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红亮律师 在线
北京市盈科(石家庄...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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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本案系建设工程领域典型的实际施工人工程款纠纷,付红亮律师接受【被告XX(工程转包方)】委托,代理本案二审诉讼,应对【上诉人N(工程分包方)】的上诉请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涉及某航空公司景观工程,工程由某建筑公司(甲公司)中标承包,后甲公司出借资质给被告XX,由被告XX实际承接工程。被告XX承接工程后,将工程中的廊架、候车亭、栈道等分项工程分包给【原告XX(实际施工人)】,双方未签订书面分包合同。原告XXXX进场施工,自行采购防腐木、玻璃、钢材等建筑材料,组织人员完成全部分包工程,工程经整体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工程竣工后,原告XX与被告XX因工程款结算产生争议。原告XX主张分包工程结算款约十二万余元,扣除已支付的部分材料款一万余元,尚欠工程款约十一万余元,多次催讨无果后,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XX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同时要求甲公司、某航空公司、工程介绍人承担连带责任。付红亮律师接受被告XX委托,代理一审诉讼,提交工程结算文件、付款凭证、施工日志、相关询问笔录等证据,抗辩原告主张的工程款计算依据,同时主张被告XX仅为驻场代表,不应承担付款责任。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XX系案涉分项工程实际施工人,工程验收合格,被告XX系违法分包人,应承担工程款支付责任;某航空公司已结清全部工程款,甲公司仅出借资质未实际参与施工,工程介绍人无过错,均无需承担责任。一审判决判令被告XX支付原告XX剩余工程款约十一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被告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其仅为甲公司驻场代表,并非分包方,不应承担付款责任;一审依据的询问笔录、证人证言未经出庭质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案涉工程款应由实际受益方支付。付红亮律师再次接受被告XX委托,担任二审诉讼代理人,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证据及一审判决逻辑,制定针对性二审代理策略。

二审审理过程中,付红亮律师围绕上诉人XX的上诉理由,逐一进行专业回应与反驳:一是提交劳动监察大队、公安机关对项目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笔录中上诉人XX自认非甲公司员工、实际负责工程分包与款项对接,证明其并非单纯驻场代表,而是实际分包人;二是明确询问笔录系有权机关依法制作,来源合法、内容客观,可作为定案依据,证人证言与笔录内容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三是结合工程结算文件、材料采购单据、施工验收记录,确认原告XX实际施工事实及工程款金额,上诉人XX作为违法分包人,依法应承担工程款支付责任;四是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明确实际施工人向违法分包人主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驳斥上诉人免责主张。

庭审中,付红亮律师语言精炼、逻辑严密,精准梳理案件事实,清晰援引法律条文,有力反驳上诉人各项上诉理由,论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以维持。

二、案件总结

本案系建设工程领域高发的实际施工人工程款纠纷,核心争议为违法分包人身份认定及工程款支付责任承担。一审法院已判令分包人承担付款责任,二审中,付红亮律师通过精准的证据梳理、专业的法律论证,成功驳回上诉人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法院二审审理认为,结合有权机关询问笔录、证人证言、工程结算资料等证据,足以认定上诉人XX系案涉工程违法分包人,而非单纯驻场代表;原告XX作为实际施工人,已完成合格工程,依法有权主张工程款;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上诉理由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人XX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付红亮律师代理的案件当事人需依法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案件尘埃落定。

本案的胜诉,明确了建设工程领域违法分包人的责任边界,厘清了实际施工人、分包人、总承包人、发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同类建设工程工程款纠纷处理提供了司法参考。付红亮律师凭借对建设工程法律的深刻理解、丰富的工程款纠纷办案经验,全程代理一审、二审,精准应对争议焦点,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合法权益,展现了专业的办案能力。

三、律师价值

付红亮律师深耕建设工程法律服务领域多年,专注于工程款纠纷、工程合同效力、劳务纠纷等案件,具备丰富的一审、二审代理经验,熟悉建设工程行业惯例与司法裁判规则。在本案办理过程中,付红亮律师充分体现四大核心专业价值:

第一,精准梳理复杂证据,厘清案件核心事实。建设工程案件证据繁杂,涉及合同、结算、施工、行政笔录等多类材料,本案中付红亮律师从海量证据中筛选核心材料,重点梳理有权机关询问笔录、工程结算文件、证人证言,清晰还原分包关系、施工事实、款项拖欠情况,精准认定上诉人违法分包人身份,为案件审理提供清晰事实基础。

第二,精通建设工程法律,精准界定责任主体。本案核心在于责任主体认定,付红亮律师熟练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司法解释,精准区分实际施工人、违法分包人、出借资质方、发包方的责任边界,明确上诉人作为违法分包人的法定付款责任,法律适用精准无误,获得法院完全采纳。

第三,全程代理诉讼,二审精准应对上诉风险。付红亮律师全程参与本案一审、二审,全面掌握案件细节、争议焦点及对方诉讼策略,一审阶段夯实事实与法律基础,二审阶段针对上诉理由精准发力,通过证据补强、法律反驳,有效化解上诉风险,成功维持原判,保障诉讼成果稳定。

第四,高效化解工程纠纷,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建设工程工程款纠纷往往涉及金额较大、审理周期长、矛盾复杂,付红亮律师凭借专业办案能力,快速梳理案件脉络、制定高效诉讼策略,避免案件陷入冗长争议,帮助当事人厘清权利义务,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降低了诉讼时间、人力成本,高效化解工程领域矛盾纠纷。

综上,付红亮律师在本案中以专业、严谨、高效的执业风格,成功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件,彰显了在建设工程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实力,是建筑企业、施工方、实际施工人处理工程纠纷的可靠法律伙伴。


  • 1970-01-01
  • 被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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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红亮,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商事争议与经济犯罪部副主任,深耕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始终秉持“专业赋能、诚信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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