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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成功抗辩,驳回上诉、维持连带清偿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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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详情

本案系一起融资租赁合同引发的连带责任纠纷,付红亮律师接受【被告A、被告B】委托,代理二审诉讼,对抗【原告C(某金融公司)】,同时应对【第三人D】的责任抗辩。

第三人D为实际用车人,因经营需要购置车辆,以被告A名义与原告C签订《车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约定原告C出资购买车辆,再出租给被告A使用,被告A按期支付租金;被告B为该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第三人D实际使用车辆并承诺承担还款责任。合同签订后,原告C依约支付购车款,车辆交付第三人D使用。后续因市场经营波动,第三人D未能按期支付租金,原告C多次催缴无果后,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全部租金债权,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A一次性支付剩余全部租金及违约金、律师费,被告B、第三人D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审理过程中,付红亮律师接受被告A、被告B委托,出庭应诉并提交答辩意见,主张案涉合同系通谋虚伪表示,实际融资主体为第三人D,被告A仅为名义承租人,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同时提出管辖权异议、庭审排期冲突等程序抗辩。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融资租赁合同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A作为合同签约方,应按约履行租金支付义务;被告B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三人D为实际用款人,亦需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判决支持原告C全部诉求,判令被告A偿还租金、违约金及律师费,被告B、第三人D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A、被告B不服一审判决,委托付红亮律师提起上诉,上诉理由包括:案涉合同为通谋虚伪表示,被告A非实际承租人;一审法院无管辖权;一审庭审安排冲突,剥夺诉讼权利;未查清实际用款人还款责任。二审阶段,付红亮律师围绕上诉理由,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系统开展抗辩与论证:一是提交车辆实际运营记录、租金实际支付流水等证据,证明第三人D为实际用车、还款主体,被告A仅为名义签约方,无实际融资需求与车辆控制权;二是指出一审法院管辖权异议处理程序违法,案件应移送被告住所地法院审理;三是主张一审法院同时安排两个案件同期开庭,导致无法出庭,程序严重违法;四是强调疫情影响下第三人D履约困难,不应由名义承租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庭审中,付红亮律师针对合同效力、责任主体、程序瑕疵三大核心争议,逻辑严谨、层层递进,结合证据与法律条文,充分阐述上诉理由,全力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二、案件总结

本案系金融领域融资租赁合同典型纠纷,核心争议聚焦合同主体责任认定、诉讼程序合法性、名义与实际责任划分。二审法院经全面审理,对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作出清晰认定:其一,融资租赁合同由被告A自愿签署,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合同相对性原则下,签约方应承担合同义务,不能以“名义承租人”为由免责;其二,管辖权异议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视为放弃权利,一审法院管辖合法;其三,庭审排期冲突可通过合理方式申请调整,被告A、被告B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视为放弃诉讼权利,一审程序无瑕疵;其四,疫情不构成法定免责事由,合同违约责任应按约定承担。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一审判决核心观点,驳回被告A、被告B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被告A需偿还全部剩余租金、违约金及律师费,被告B承担连带责任,第三人D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本案二审胜诉,付红亮律师虽为上诉人代理,但在案件不利情况下,仍通过专业法律分析、完整证据梳理,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诉讼权利,清晰厘清融资租赁合同中名义主体与实际主体的责任边界,为同类金融合同纠纷提供司法参考,同时展现了金融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水准与应变能力。

三、律师价值

付红亮律师深耕金融合同、融资租赁、担保责任等法律服务领域,熟悉金融行业交易规则、合同条款设计及司法裁判口径,具备丰富的二审抗辩、复杂金融纠纷处理经验,在本案中彰显四大核心专业价值:

第一,深度拆解金融合同,精准划分责任边界。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出租人、承租人、实际用款人、保证人多方主体,责任认定难度大。付红亮律师精准拆解合同条款,厘清“名义承租人”与“实际用款人”的权利义务差异,明确合同相对性原则下的责任主体,同时梳理担保法律关系,清晰界定保证人责任范围,为案件抗辩提供精准法律逻辑支撑。

第二,全面审查案件程序,精准识别程序瑕疵。本案核心争议包含管辖权、庭审安排等程序问题,付红亮律师精通民事诉讼程序规则,敏锐识别一审审理过程中的程序争议点,从管辖权异议期限、庭审权利保障等角度提出专业抗辩,即使最终未被采纳,也充分保障了委托人的程序权利,体现专业细致的办案态度。

第三,熟练运用证据规则,夯实抗辩事实基础。本案关键在于证明被告A为名义承租人、第三人D为实际责任主体,付红亮律师全面收集车辆运营合同、租金支付凭证、实际用款人承诺书、沟通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清晰还原案件事实,为上诉抗辩提供扎实事实依据,最大限度降低委托人责任风险。

第四,专业应对二审抗辩,高效维护委托人权益。二审案件审理难度高、改判率低,付红亮律师在本案不利前提下,仍以专业法律素养、严谨办案态度,全面应对对方抗辩,精准援引金融法律、民法典相关规定,从合同效力、责任划分、程序合规等多维度开展论证,即使最终维持原判,也有效降低委托人后续法律风险,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支持,彰显金融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实力。

综上,付红亮律师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中,以专业、严谨、细致的执业风格,精准处理复杂金融法律关系,有效应对二审抗辩,全力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是企业、个人处理融资租赁、担保责任、金融借款等纠纷的优选律师。


  • 197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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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红亮,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商事争议与经济犯罪部副主任,深耕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始终秉持“专业赋能、诚信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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