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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对方重伤二级被指控故意伤害罪重刑,律师精准还原事发经过,当事人终获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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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维律师 在线
北京市昌久(昆明)...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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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律师通过精细化证据核查与全维度法理论证,完整还原事发真相,精准界定正当防卫性质,成功为当事人争取无罪判决。彻底抹去重罪追责风险与终身案底,守护当事人清白与人生前途,彰显刑辩专业突破困局、维护司法公正的核心价值。

案件详情

案情简介:当事人系普通群众,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双方早前因邻里琐事产生过小矛盾,早已平息,无持续过节。案发当晚,被害人酒后情绪失控,借机纠结多名同伴,主动前往当事人住宅上门滋事,强行闯入后率先对当事人进行辱骂、推搡,蓄意挑起冲突。
当事人始终退让避让,未与对方争执、未主动动手。但被害人拒不罢休,持续近身纠缠、徒手殴打当事人,随后当场拾取现场硬质物品,多次猛烈击打当事人头部,直接对其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危险。在被多人围堵、遭受持续致命攻击、无路可退的紧急情况下,当事人为自保保命,情急之下就地取材反击,致使被害人头部受伤。案发后,被害人就医治疗,经司法鉴定,头部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仅依据伤情后果,认定当事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立案侦查,后续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当事人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刑处罚,家属情急之下委托李荣维律师全权代理本案辩护工作。
实务中,此类存在伤情后果的互殴类案件,司法处理普遍存在唯结果论的惯性裁判思维,只要出现重伤结果,大多直接追责反击一方,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严苛、认定比例极低。本案看似局面完全被动,既有明确的重伤后果,又存在肢体对抗的客观事实,极易被机械认定为故意伤害犯罪。但李荣维律师凭借丰富的暴力犯罪辩护经验,精准把握案件核心,本案辩护关键不在于对抗伤情结果,而在于完整还原事发前因后果、打破唯结果论的片面认定,依法界定行为的正当防卫属性。
办案经过:接受委托后,李荣维律师摒弃此类伤害案件常规的罪轻辩护思路,坚持以事实与证据为核心,全面铺开精细化辩护工作,逐页核查全部卷宗材料、反复比对证人证言、细致梳理执法记录与物证流转细节,全方位排查案件证据瑕疵与事实漏洞,力求完整还原客观事发经过。
律师在深度阅卷中发现,控方指控体系存在明显片面性,办案机关仅聚焦当事人反击造成的重伤结果,刻意弱化、回避被害人在先的重大不法侵害行为,割裂案件完整因果链条,导致案件定性完全偏离客观事实。同时,本案关键物证的提取、固定、留存流程存在程序瑕疵,取证操作不符合刑事诉讼规范,无法作为合法有效的定案依据。在逐一核对全部言词证据后,律师发现多名在场证人的证言存在前后矛盾、细节冲突的问题,部分证言带有明显倾向性,无法客观、完整还原冲突起因、升级过程与攻防态势。
依托全案证据核查结果,律师严格依据《刑法》第二十条及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搭建起完整的正当防卫辩护逻辑,紧扣法定构成要件展开系统性论证。法律明确规定,公民对正在进行、现实紧迫的不法侵害,有权实施制止性防卫行为,针对行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侵害,依法享有特殊防卫权,即便造成重大损害,亦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同时司法规则明确要求摒弃“谁死伤谁有理”的唯结果论裁判惯性,完整考量冲突起因、攻防地位与侵害紧迫性。结合本案事实,被害人酒后纠集他人上门滋事、主动持械击打头部,属于典型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凶类暴力侵害,不法侵害真实、持续且紧迫。当事人全程无主动滋事、挑衅、殴打他人的行为,主观上不存在伤害他人的犯罪故意,反击行为仅为制止正在持续的不法侵害、保全自身生命安全,防卫意图纯粹合法,且反击行为精准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没有伤及无关第三方,完全契合正当防卫的对象要件与意图要件。
律师结合司法解释对防卫限度的裁判规则进一步论证,防卫是否必要,应当以行为时的客观场景、普通人的合理认知为标准,不能事后理性、片面苛求防卫手段完全对等。本案中,面对对方多人围堵、持硬物持续击打头部的致命暴力侵害,当事人身处被动绝境,情急之下的反击手段,与当下面临的人身危险程度基本适配,未超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不存在“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防卫过当双重法定要件。为夯实辩护观点,律师在侦查、审查起诉、庭审全阶段持续提交专业法律意见,结合法定条文与司法解释精神,针对控方证据漏洞、事实认定偏差、法律适用错误逐一辩驳,同时结合当事人案发后积极施救、主动配合调查的客观表现,完整呈现案件全貌,纠正办案机关唯结果论的片面裁判思路。
庭审过程中,李荣维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展开深度质证与法庭辩论,层层拆解控方证据体系的缺陷,逐项阐明不法侵害的在先性、紧迫性,以及防卫行为的必要性、适度性,完整还原“不法侵害在先、合法防卫在后”的核心事实,让法庭全面掌握案件完整背景,彻底打破单一以结果定罪的固有裁判逻辑。
办案结果:人民法院经全面细致审理、审慎评议,完整采纳李荣维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彻底纠正本案唯结果论的片面事实认定。
法院最终认定,当事人的反击行为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严重不法侵害所实施的合法防卫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法定构成要件,不属于刑事犯罪,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当庭宣告当事人无罪释放。本案彻底推翻了公诉机关的全部指控,当事人无任何刑事案底、无刑罚记录,完整保住了个人清白、职业前途与家庭生活,实现了重伤暴力案件辩护的极致胜诉效果。
  • 1970-01-01
  • 被告
  • 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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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维律师2003年毕业于云南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后于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及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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