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鄱阳县男子高X(化名,30岁)是一名普通工人,收入不高。一天,他的朋友找到他,说有个欠债人赵X欠了朋友10万元,一直不还,想让高X帮忙一起去“要账”。高X想着“帮朋友忙”,就答应了。他和另外三人将赵X带到一处仓库,限制其人身自由,逼其打电话借钱。赵X被关押了约6个小时,期间高X负责“看着人”,但没有使用暴力或威胁。赵X趁看守人不备,偷偷用手机发了定位给家人,家人报警。警方赶到后,将赵X解救,并将高X等人抓获。高X被以非法拘禁罪刑事拘留。高X的妻子找到胡发华律师时,哭着说:“胡律师,他就是帮朋友的忙,不是主谋,求您帮帮他……”
【律师介入】
胡发华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会见了高X。高X说:“胡律师,我就是帮朋友看着人,我没有打他,也没有威胁他,我不知道这犯法……”胡发华律师详细了解了高X在拘禁过程中的具体行为:他是被叫去“帮忙”的,不是组织者;他没有使用暴力或威胁;拘禁时间较短(仅6小时);赵X没有受伤;高X系初犯。
【辩护策略】
胡发华律师向检察机关和法院提出辩护意见,从多个角度为高X争取从轻处理:第一,从犯认定。胡发华律师指出:高X不是非法拘禁的组织者、策划者,没有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第二,拘禁时间短。赵X被关押仅6小时,未超过24小时,属于非法拘禁罪中情节较轻的情形。第三,未造成严重后果。赵X未受到人身伤害,已顺利逃脱,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第四,认罪认罚+赔偿谅解。胡发华律师指导高X认罪认罚,并主动向赵X道歉,赔偿5000元精神抚慰金。经过沟通,赵X出具了谅解书。胡发华律师还收集了高X的家庭情况说明——妻子体弱多病、孩子年幼,高X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了胡发华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高X系从犯,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高X走出法院时,他的妻子抱着孩子在门口等着。高X抱住孩子,泪流满面。他说:“胡律师,我再也不敢了,以后讨债一定走法律途径。”
【胡发华律师提示】
非法拘禁罪不要求造成伤害才构成犯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本身就构成犯罪。胡发华律师提醒:讨债一定要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绝不能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扣押人质等手段。哪怕只关了几个小时,也可能构成犯罪。一旦涉案,律师可以通过论证“时间短”“未造成严重后果”“从犯”等情节,争取从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