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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重伤索赔遇鉴定争议,李海明律师全程代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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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明律师 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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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李海明律师深耕交通事故纠纷,精通人身损害鉴定规则与赔偿标准。本案中,他全程主导证据梳理、一审抗辩、二审上诉,精准抓住鉴定程序与专业资质漏洞,专业应对复杂争议,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尽显交通事故维权领域的专业实力。

案件详情

案情简介

原告为自然人(化名:吴X),委托李海明律师及一名实习律师代理本案;被告为肇事司机(化名:周X)、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XX公司。
2020 年 11 月,周X驾驶小型客车违规掉头,与吴X驾驶车辆相撞,致吴X双侧肋骨骨折、右肺挫伤、T1-4 压缩性骨折等多处重伤,交警认定周X负事故全部责任。吴X诉前自行鉴定为九级伤残,索赔各项损失共计 35 万余元。保险公司不认可该鉴定,申请重新鉴定,一审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出具不构成伤残的意见。一审法院据此判决保险公司赔偿 3.9 万余元,驳回伤残赔偿等诉求。吴X不服,委托李海明律师提起上诉。

办案经过

一审阶段,李海明律师协助吴X整理住院病历、缴费票据、事故认定书、鉴定报告等全套证据,清晰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损失,全力论证九级伤残的合法性,应对保险公司的赔偿抗辩。
二审阶段,李海明律师聚焦核心争议,精准指出重新鉴定存在程序瑕疵、鉴定人专业不符、结论与三甲医院诊断矛盾三大问题,提交病历、影像报告、鉴定人资质异议等关键材料,当庭质询鉴定人,有力反驳不构成伤残的结论,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定上诉人吴X的上诉理由缺乏充分证据支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理由:案涉重新鉴定系法院依法委托,鉴定程序合法,且邀请放射科专家会鉴,结论客观;三甲医院诊断为治疗过程意见,证明力低于司法鉴定意见,故吴X伤情不构成伤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 1970-01-01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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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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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明律师 李海明,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执业16年,现为兰州市民商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兰州市律师协会政府与企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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