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工作摔伤遭保险公司拒赔?九级伤残变‘无伤残’,律师调解拿回6.5万
审理法院信息:兰州铁路运输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孔X(化名)系某单位职工,单位投保团体意外险于某人寿财产保险公司兰州支公司(化名)。原告代理律师甲律师、乙律师来自某律师事务所;保险公司由员工代理。原告工作期间受伤,自行委托鉴定为九级伤残,索赔医疗费、残疾金等16.5万元。保险公司申请重新鉴定,双方进入诉讼。
办案经过
立案后,法院主持调解。律师梳理保险合同、医疗票据、鉴定费用,明确意外险伤残给付条件;针对首次鉴定与重新鉴定的分歧,不扩大对抗,而是结合重新鉴定费承担、实际伤情与保险公司协商一揽子方案,最终达成一次性赔付协议。
案件结果
经调解,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医疗费、住院津贴、伤残赔偿金共计6.5万余元;首次鉴定费由原告负担,重新鉴定费由保险公司负担;原告放弃其他诉请。调解书签收即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