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某患方与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原告某患方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诉被告某医院。患方主张被告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
造成患者损害后果,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数十万元。被告医院表示愿意协商解决纠纷。
审判结果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某医院同意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等)合计四十余万元;
扣除患者欠付的医疗费后,被告于指定日期前赔偿原告四十余万元;
双方就本案所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除被扶养人生活费外)一次性解决完毕;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