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万元不当得利全额追回!毕晓娜律师精准抗辩戳破虚假主张,为企业挽回损失
案例专长
不当得利纠纷、商事款项追索、证据质证、关联案件法律适用
代理方向
代理原告(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判决结果
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款项6万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全额承担。
我的价值
紧扣不当得利法定构成要件,精准梳理转账凭证、关联案件文书等核心证据,戳破被告“生活费”的无据抗辩,论证被告收款无合法依据,助力委托人全额追回6万元款项,高效维护企业财产权益。
案情内容
本案系不当得利引发的款项追索纠纷,委托人曾与案外公司存在买卖合同争议,被告是案外公司原员工,负责双方合同对接事宜。委托人方工作人员因前期合同沟通,陆续向被告转账共计6万元,约定作为合同相关款项交付,被告却未将该款项转交案外公司。
后续委托人因买卖合同纠纷被案外公司起诉,经法院审理及二审调解,委托人已另行向案外公司支付违约金等款项,此前支付给被告的6万元便丧失合法依据。被告却以该款项是委托人自愿支付的生活费为由,拒不返还,委托人多次催要无果后委托我代理诉讼。
接手案件后,我全面梳理微信转账记录、关联案件一审判决书、二审调解书、被告劳动关系证明等关键证据,紧扣《民法典》不当得利规定开展代理工作。庭审中,被告坚称案涉6万元为生活费,却无法提供任何双方约定支付生活费的证据,还刻意删除微信转账原始记录,无法合理解释该行为。
我当庭指出,被告与委托人无合同及劳动关系,无权收取生活费,关联案件一审判决未生效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被告收取6万元无法律及合同依据,已构成不当得利。法院完全采纳我的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抗辩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判令被告全额返还6万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本次代理以精准法律论证和扎实证据梳理,成功为委托人追回全部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