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书总结:
- 申请人:邓**
- 委托代理人:覃**律师。
- 被申请人:**XXX(中国XX公司。
- 法定代表人:万X。
- 委托代理人:饶*、杨梦迪律师。
- 案由: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争议。
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1. 确认被申请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2. 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9**65元。
案件事实:
- 邓**于20**年11月入职**XXX(中国XX公司。
- 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法定条件出现时止。
- 邓**三次签署《承诺书》,确认将配合公司的审计和检查。
- 面对公司的审计和调查,邓**未配合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
- **XXX公司以邓**不配合审计为由,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
仲裁委认定情况:
1. **XXX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具有合法依据。
- 邓**作为金融行业人员,拒不配合内部审计违反了行业规范和公司制度。
- 公司规章制度虽有民主程序瑕疵,但不影响邓**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认定。
- 邓**拒绝提供与工作职责直接相关的资料,严重扰乱了公司经营管理秩序。
2. 邓**要求赔偿金的请求不成立,因为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的。
**裁决结果**:
- 确认被申请人于20**年9月18日解除与邓**劳动关系的行为合法有效。
- 驳回邓**的其他仲裁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