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发生详细过程
2017年12月底至2018年1月间的一天晚上,在某县某镇某宾馆二楼一房间内,发生了一起涉嫌多人轮奸案。被害人AX(未成年)陈述称,其被LX、P某、T某等人采用暴力手段强行脱去衣物并轮流发生性关系。涉案人员除LX外,还有P某、G某、T某、W某、ZX等人。案发后,因另案扫黑除恶运动,公安机关找到AX核实情况,AX主动陈述了本案事实。2020年10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陆续将涉案人员缉拿到案。其中,LX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先行羁押。
一审法院认定LX犯强奸罪(既遂),判处有期徒刑11年,与盗窃罪1年合并执行12年。LX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援助律师阅卷后发现强奸罪部分证据存在严重缺陷:无DNA鉴定、无伤情鉴定、无现场监控等客观证据,仅有言词证据且相互矛盾。律师多次会见LX、勘查案发现场,发现宾馆距离当地派出所仅约150米,且房间隔音差,若被害人喊救命必然有人听见,但案发时无人报警。律师据此提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意见。二审法院采纳检察院建议,将案件发回重审。
重审期间,律师申请将其他五名同案犯并案审理,并要求被害人出庭(未果)。重审法院认定LX强奸未遂,改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与盗窃罪1年合并执行6年。检察院抗诉,LX上诉,二审法院驳回抗诉和上诉,维持原判。
二、案件重要突破点
本案关键突破在于:援助律师通过现场勘查发现宾馆距派出所极近且隔音差,质疑被害人“大声喊救命”无人听见的合理性;同时指出全案缺乏DNA、伤情鉴定等客观证据,言词证据相互对立,无法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最终将强奸既遂改为未遂,刑期从11年降至5年6个月。
三、张天昌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与作用
张天昌律师作为法律援助律师,勤勉尽责:两次现场勘查并绘制现场图,发现宾馆与派出所距离仅150米等关键疑点;申请并案审理、证人出庭;针对证据链断裂提出有力质证。最终促成强奸既遂改判未遂,刑期减半,为当事人争取了最大合法权益,彰显了法援辩护的专业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