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秉良律师|非法采矿千万级案:个人独资企业涉单位犯罪,二审成功改判、大幅减缴违法所得
案例专长
非法采矿罪刑事辩护、单位犯罪认定、违法所得数额核减、二审刑事改判辩护
代理方向
上诉单位(原审被告单位)刑事二审辩护人,主攻单位犯罪定性、违法所得认定、开采行为合法性争议辩护
案情内容
我方当事人为某石料厂(个人独资企业),2020-2022年与3名自然人合伙开采建筑石料,全部供应当地重点项目。开采前与矿业公司约定由对方办理采矿证,开采期间多部门现场检查未叫停。
一审法院认定石料厂构成非法采矿罪(单位犯罪),判罚金10万,3名合伙人判实刑,且按全部销售额认定违法所得1921万余元并全额追缴。
二审法院采纳核心辩护意见,虽维持单位定罪及罚金,但将3人实刑改缓刑,违法所得追缴额从1921万余元核减至755万余元,为当事人挽回千万级财产损失,实现重大辩护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