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26)X刑终XX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马X(化名)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马X认为一审程序违法——关键证据(事故调查报告)存在重大瑕疵,且一审未依法准许专家辅助人出庭,提出上诉。马X家属在二审阶段委托专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律师赵飞全担任辩护人。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介入后,通过全面审查一审卷宗,发现一审据以定罪的关键证据——事故调查报告存在重大程序问题:事故调查组成员与涉案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未依法回避;调查报告的责任认定部分缺乏客观依据支撑,存在明显的主观推定;一审法院在未对调查报告进行实质性审查的情况下,直接将其作为定案依据,程序违法。
辩护词核心观点节选:
“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认为,一审判决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情形,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恳请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第一,事故调查报告存在重大瑕疵,不应采信。事故调查组成员与涉案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未依法回避。调查报告的责任认定部分缺乏客观依据支撑,存在明显的主观推定。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独立审查,不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
第二,一审未依法准许专家辅助人出庭。马X在一审中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技术问题进行说明,一审法院以‘与本案无关’为由驳回申请,剥夺了马X的诉讼权利。
第三,排除瑕疵证据后,在案证据不足以认定马X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以确保司法公正。”
三、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一审程序违法——关键证据事故调查报告存在重大瑕疵且未依法准许专家辅助人出庭,可能影响公正审判,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利用程序辩护成功争取发回重审的案例。事故调查报告是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中定罪的核心证据,但辩护律师应当善于审查其合法性——调查组成员是否回避、责任认定是否客观、是否存在程序违法。对于存在重大瑕疵的事故调查报告,应坚持非法证据排除的辩护立场,申请二审法院发回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