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近5年索赔遭时效+全责双重抗辩,王纪伟律师代理胜诉获赔16万余元
案例专长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突破、过错责任划分)
代理方向
原告(伤者)委托诉讼代理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反驳时效、过错免责等核心抗辩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诉讼时效未届满,驳回被告全部免责抗辩,酌定被告承担70%赔偿责任,判令被告支付赔偿款161130.4元。
案情内容
本案是一起争议极大、维权难度高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核心难点集中在诉讼时效过期抗辩、原告全责免责抗辩、赔偿标准争议三大关键问题,被告态度强硬,一度让当事人维权陷入绝境。
2021年6月,本地村民张XX驾驶柴油三轮车,到孙XX经营的杀鸡店院内水井打水。进入院内后,张XX未给车辆熄火、也未下车推行,车辆意外滑行,将正在门口的孙XX撞倒并碾压,造成孙XX双侧肋骨骨折、腰椎骨折等严重伤情。事故发生后,孙XX被紧急送医,住院治疗28天,期间医疗费全部由张XX垫付,张XX还护理了23天并支付对应伙食费。后续张XX又陆续支付2.5万元补偿款,便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双方沟通无果。
因伤情恢复缓慢、后续协商反复,孙XX直至2025年11月才完成司法鉴定,被评定为八级伤残,误工期12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2026年1月,孙XX正式起诉维权,要求张XX赔偿各项损失32万余元。
庭审中,张XX及其代理律师提出三大强硬抗辩:一是事故发生近5年,已超3年诉讼时效;二是孙XX系自行抢拿水桶导致受伤,自身全责;三是已支付2.5万元,双方纠纷已一次性了结,且孙XX拖延鉴定,应按2021年旧标准赔偿,拒绝承担剩余责任。
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全面梳理事故经过、转账记录、鉴定报告等全部证据,精准找到案件突破口:其一,2023年1月张XX仍支付5000元赔偿款,该行为触发诉讼时效中断,起诉未超时效;其二,事故根源是张XX未熄火操作不当,孙XX仅存在轻微注意义务瑕疵,绝非全责;其三,八级伤残事实清晰,应按合理标准核算损失。
庭审中,我针对被告三大抗辩逐一有力驳斥,逻辑严密、证据扎实,清晰还原事故责任划分,有力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我的代理意见,驳回被告全部抗辩,酌定张XX承担70%责任,判决其支付赔偿款161130.4元,成功为当事人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