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险拒赔甲状腺癌,吴磊律师力挽狂澜,胜诉获赔15.6万元!
案例专长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重疾险理赔、格式条款抗辩、保险拒赔维权、医疗纠纷与保险交叉案件
代理方向
代理原告(被保险人),起诉保险公司拒赔,主张轻度疾病保险金及豁免保费
判决结果
保险公司支付轻度疾病保险金150000 元;
保险公司返还应豁免保费6325 元;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
案情内容
本案发生在杭州,是一起典型的重疾险理赔纠纷。当事人投保某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保额50万元,约定轻度疾病赔付30%保额、确诊轻症豁免后续保费。投保后,当事人于 2023年8月经医院细针穿刺检查,确诊甲状腺乳头状癌(I期),符合保险合同约定轻度疾病范畴。
当事人申请理赔后,保险公司以 “必须组织病理学检查、细胞穿刺不算确诊” 为由拒赔轻度疾病保险金,仅赔付后续腮腺癌重大疾病保险金,严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当事人多次沟通无果,委托我作为代理律师维权。
接受委托后,我深入研究保险条款、医学诊断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发现保险公司拒赔依据的格式条款不合理限制被保险人权利,且与通行医学诊断标准不符。庭审中,我重点从三方面发力:一是论证细胞穿刺属于合法医学诊断,符合理赔条件;二是指出保险格式条款未尽提示说明义务,应属无效;三是厘清轻症确诊时间早于重疾,保险公司无权拒赔轻症。
面对保险公司专业抗辩,我凭借扎实法律功底与医学常识,逐条驳斥其拒赔理由,完整提交病历、诊断报告、投保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链。法院完全采纳我方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 15 万元轻症保险金、返还 6325 元豁免保费,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全额支持我方诉求。
本案成功打破保险公司强势拒赔惯例,为当事人挽回 15.6 万元损失,彰显我在保险理赔领域的专业实力,擅长对抗大型保险公司、破解格式条款陷阱,切实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