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龙律师深耕农村土地、林地权属、征地补偿分配、集体权益纠纷领域,尤其擅长处理村集体、村民小组、政府部门多方主体交织、程序复杂、争议尖锐的涉农疑难案件。在本案征地补偿分配纠纷二审程序中,张晓龙律师以精准程序法视角、严密法律论证,成功推动案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为当事人争取重新审理、纠正一审错误的关键机会,起到决定性作用。
本案系典型农村集体林地征收补偿分配争议,一审原告主张享有征地补偿分配权,一审法院作出支持原告诉请的判决。我方当事人村委会一审败诉后,委托张晓龙律师代理二审上诉。接手案件后,张律师迅速通读全部卷宗,敏锐发现本案存在重大程序瑕疵和主体遗漏问题:案涉林地所有权归属村小组,村小组作为独立集体经济组织,与本案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却未被列为案件当事人,导致一审审理主体不全、审理范围受限、事实认定不完整,属于严重程序违法。
二审庭审中,张晓龙律师围绕 “遗漏必要共同诉讼主体、审理程序违法、事实未查清” 三大核心,逻辑清晰、层层递进地展开抗辩:明确指出村小组是林地所有权人,必须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一审未追加,导致关键事实无法查清、权利主体缺失、判决基础不牢;程序违法足以导致一审判决被撤销、案件发回重审。同时结合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精准援引法条,强化程序正当性、主体必要性、事实完整性三大论证,抗辩观点严谨、有力、直击要害。
二审法院完全采纳张晓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本案遗漏必要诉讼主体、程序违法,最终裁定撤销一审判决、本案发回重审,为当事人彻底扭转一审被动局面,获得重新举证、重新审理、纠正一审错误的宝贵机会。
在农村征地补偿、集体权益纠纷中,程序瑕疵往往是翻盘关键。张晓龙律师凭借扎实程序法功底、丰富涉农办案经验、精准争议点把握能力,多次在不利局面下抓住程序漏洞、实现案件逆转,最大限度维护村集体、村民合法权益,专业能力深受信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