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提起公诉,被告人化名周X,趁未成年晚辈暂住家中之际,分三次对未满十四周岁女童实施猥亵行为。被害人亲属报案后案件立案侦查,被告人委托律师出庭辩护,庭审中被告人否认涉案事实,辩护人作无罪辩护,被害方也委托律师参与诉讼。
办案经过
法院因涉未成年人隐私不公开开庭审理,控方提交聊天记录、多名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证据。辩护人围绕证据完整性、陈述矛盾点质证,坚持无罪辩护观点,法庭逐项核查全案证据链条。
案件结果
被告人构成猥亵儿童罪,获刑二年六个月。裁判理由:被害人陈述、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可相互印证,证据形成完整锁链,足以证实犯罪事实,故未采纳无罪辩护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