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扒窃涉盗窃案,江阴陈军律师精准辩护锁定最低刑期
一、案件简介
本案由被告人陈X及其家属委托江苏大桥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案号(20XX)澄刑初XXX号,案由盗窃罪。陈X在同一天先后于江阴两处公交站台实施两次扒窃,盗取XX手机、XX手机、XX手机及现金,涉案总金额XX元,属于公共场所多次扒窃、数额较大,公诉机关江阴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起诉,建议对陈X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三个月,案件由江阴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案发当日陈X扒窃作案时被当场抓获,全部赃物被公安机关追回并悉数返还三名被害人。
二、律师辩护经过
接受委托后,陈军律师阅卷梳理全案证据,核实抓获经过、扣押发还清单、物价鉴定、被告人供述等卷宗材料。庭审围绕法定与酌定从宽情节开展量刑辩护:一是明确被告人系抓获后如实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类盗窃事实,构成坦白;二是举证全部涉案赃物已经追回发还,被害人无实际财产损失;三强调被告人全程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据此向法庭提出量刑意见,请求在公诉量刑区间下限之下,建议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
三、判决结果
法院全面采信陈军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坦白、全额退赃、当庭认罪等从宽情节合法有效,最终在检察机关8个月—13个月量刑建议区间内,择最低刑期判处陈X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XXX元,刑期从抓获当日起算至当年XX月X日,最大限度压缩被告人羁押期限。
四、律师价值
锚定法定坦白情节,精准依据司法解释认定如实供述从宽要件,夯实刑期下调核心法律依据,在多次扒窃从重处罚的案件背景下,抵消部分从重量刑因素;
活用全案退赃事实,依托赃物全部发还、被害人无财产损失的客观证据,说服法庭大幅从轻,规避检察机关偏高量刑上限;
精准把控量刑区间,提出六个月合理化量刑参考,引导法院采纳区间最低实刑,相较公诉机关上限13个月,帮当事人减少5个月潜在刑期;
规范庭审辩护逻辑,定罪无争议情况下聚焦量刑精细化辩护,即便被告人最终定罪判刑,仍最大限度缩减服刑时长,切实维护当事人刑罚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