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上诉人(原审反诉原告):某水电集团公司,委托熊珂律师代理;上诉人(原审原告):某建筑公司。原审业主为湖北某能源企业。双方就水电站泄洪工程签订分包协议,施工完毕后,建筑公司起诉索要工程款、窝工索赔三千余万,水电公司反诉主张超付巨额工程款、各类扣款及多项违约金,一审判令建筑公司返还四百余万超额款项,双方均不服提起二审上诉。
办案经过
熊珂梳理总包、分包合同、施工签证、对账凭证、造价鉴定报告、代付单据等全套证据,针对临建费、人工费调差、材料超耗、各类扣款、窝工索赔五大争议逐项举证质证,驳斥对方不合理计价主张,厘清合同无效后的结算规则,深挖对方举证瑕疵。
案件结果
二审撤销原判改判,施工方需返还 518 万余元超额工程款。裁判要点:案涉分包因违法分包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可参照约定结算;区分合同内外计价规则,核定合理扣款与窝工补偿,剔除施工方多项无理诉求。适用《民法典》建工条款、建工司法解释、民诉法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