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题
二审胜诉
某集团上诉索要 850 余万工程款纠纷案,于水莲律师代理某路桥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案件简介
一审原告XX集团败诉后提起上诉,主张案涉分包属于违法转包、框架协议无效,要求司法鉴定工程造价、判令XX路桥支付 850 余万元工程款及保证金利息。拥有 2008 法学 + 通信工程双学位、一建二建、一级消防工程师资质,北XX、XX等多家央企国企常年法律顾问于水莲律师二审继续代理应诉,从分包合法性、合同效力、结算审计约定多角度抗辩,三门峡中院终审驳回全部上诉请求。
3、案件经过
XX集团一审败诉后上诉,以总包肢解工程、违法分包、协议系霸王条款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抛开审计按预算价结算,当庭提交新证据并再次申请造价鉴定。于水莲律师逐一质证新证据,举证案涉房建属可合法分包的非主体工程、总包已全程履行项目管理义务,阐明合同概括受让业主条款系行业惯例、双方约定以政府审计作为结算依据合法有效,工程尚在试运营、审计未完结不满足付款条件。二审法院采信代理观点。
4、案件判决结果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豫 12 民终 XXX 号终审判决:驳回XX工程集团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71231 元由上诉人XX集团自行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5、于水莲律师价值体现(版本一:标准版)
于水莲律师持有 2008 年法学、通信工程双学位,具备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消防工程师执业资质,为北XX集团入库XXX、XX等多家央企国企专属法律顾问。凭借复合型工程法律专业功底,精准区分合法分包与违法转包法律边界,逐条驳斥上诉人合同无效、违法分包的上诉理由;针对上诉人二审新举证细致质证,依据公路工程法规、合同审计约定否决工程造价鉴定申请,终审守住一审胜诉成果,帮委托人彻底规避八百余万赔付风险,同步梳理项目分包合规管理要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