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多人团伙电信诈骗资金跑分案件,团伙主犯在逃,通过线下游说招募人员出借个人银行卡,接收上游电信诈骗赃款后取现转移。当事人经人介绍参与犯罪,提供本人一张银行卡用于涉案资金流转,卡内关联诈骗资金 14900 元,从中非法获利 1400 元。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当事人主动到案,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量刑建议七个月有期徒刑,赵琳律师受托担任一审辩护人,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二、办案难点
1、全国严打两卡犯罪,出借银行卡协助取现跑分属于重点整治类型,法院缓刑审核标准严苛;
2、同案四名被告人涉案流水、获利金额、参与程度各不相同,需要细致区分当事人从属地位,剥离主犯罪责;
3、当事人文化程度偏低,法律认知不足,不清楚主动退赃、自首对最终量刑的关键作用。
三、办案经过
多次会见当事人,结合案卷事实普法释法,劝导当事人在审判阶段主动向法院全额上缴全部违法所得;全面阅卷比对银行流水、到案经过、讯问笔录,查实当事人无犯罪前科、电话传唤归案、在全案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庭审围绕从犯、自首、全额退赃、认罪认罚四项从轻要点展开辩护,积极申请适用缓刑。
四、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罚金 2000 元,免于实际羁押。
五、律师价值
引导当事人主动全额退缴非法获利,细致梳理从犯、自首、初犯等从轻事实,庭审精准区分当事人次要地位,打消法院实刑处置顾虑,在严打政策下顺利争取缓刑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