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X诈骗案——二审介入后成功减刑三年,由十年有期徒刑改判七年
案件详情
被告人曾X(1999年出生,贵州贵阳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一审法院认定,曾X虚构收购农产品的事实,骗取被害人钱X人民币291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决曾X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246万余元。曾X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贵州XX罗宇律师接受委托,担任曾X二审阶段的辩护人。
罗宇律师介入后,深入梳理案件证据,发现一审虽认定曾X具有自首、退赃45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情节,但量刑仍显过重。同时,曾X多次供述其受同案人张X指使实施犯罪,所骗款项绝大部分被张X用于赌博挥霍,但一审未对此作充分评价。罗宇律师围绕曾X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主观恶性、退赔意愿及被害人谅解等关键因素,向二审法院提出“原判量刑偏重”的辩护意见。
案件结果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采纳了罗宇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认定原判量刑偏重,依法改判:撤销一审对曾X的量刑部分,改判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三万元;维持退赔被害人246万余元的判项。刑期自2021年9月23日起至2028年9月22日止。相比一审判决,刑期减少三年。
律师价值
罗宇律师在二审阶段精准把握案件突破口:
强调被告人自首、退赃、谅解等多重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指出一审量刑未充分体现从宽政策;
论证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并非起主导作用,虽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其受指使,但结合全案事实,其地位作用相对较轻;
通过庭审中积极沟通、提交书面意见,推动二审法院重新评估刑罚裁量,最终实现减刑三年的实质性成果。
本案体现了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在二审程序中通过精细化阅卷、精准化辩点提炼,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核心价值。
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经济犯罪(特别是诈骗类案件)一审量刑偏重,被告人具有自首、退赃、谅解等情节但未被充分考量的情形;
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作用地位存在争议,一审未作区分处理的情形;
被告人认罪认罚但希望争取更轻刑罚的二审上诉案件。
服务指引:
若您或您的家属面临类似刑事案件,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律师可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各阶段发挥作用。对于一审判决不理想的情况,二审是重要的救济途径,律师可通过阅卷、会见、提交新证据或新观点,争取改判或发回重审。请携带相关法律文书(判决书、起诉书、证据材料等)预约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