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董江山律师协同代理助力原告成功追回工程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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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原告与两名被告签订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接室内装修项目。施工期间,因被告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首期工程款,叠加疫情影响导致工程中途停工。双方就已完工工程量、欠付工程款、违约责任等产生争议,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判令对方支付剩余工程款、利息及违约金,并承担鉴定费、诉讼费等。案件另有一名关联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该公司否认自身为合同主体、不愿承担付款责任;庭审中被告还提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原告无故停工等抗辩理由。
二、办案经过
- 法院受理案件后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董江山律师接受委托,以特别授权代理人身份参与全案诉讼工作。
- 因双方对已完工工程造价无法达成一致,原告依法申请司法鉴定,由专业机构出具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固定已施工部分工程价款。
- 庭审中,针对被告提出的付款完毕、工程质量不合格、原告擅自停工等抗辩意见,律师结合施工合同、转账流水、鉴定报告等证据逐一进行反驳。
- 围绕合同效力、合同解除条件、付款主体、工程款计算、利息及违约金法律依据、鉴定费承担等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同时论证涉案关联公司并非合同相对方,厘清责任主体范围。
三、办案结果
- 法院准予解除案涉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依据司法鉴定意见核定已完工工程总价款,扣除被告已支付款项后,判决两名签约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257195.05 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当期一年期 LPR 支付利息。
- 判令两名签约被告承担案件鉴定费 8000 元;因违约金主张缺乏事实依据,该部分诉求予以驳回。
- 认定涉案关联公司并非合同签订主体,无需承担付款责任。
- 案件受理费按照双方责任比例进行分摊,原告核心的工程款及利息诉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四、律师价值
- 梳理证据,固定核心事实:董江山律师全面整理合同、付款凭证、施工资料及司法鉴定报告,形成完整证据链,精准证明施工事实、工程量与欠付金额,夯实胜诉基础。
- 厘清法律关系与责任主体:结合合同签署、履行细节,清晰区分责任主体,明确付款义务方,排除无关主体的责任承担,厘清案件法律边界。
- 专业应对庭审抗辩:针对对方提出的停工原因、工程质量、付款义务等抗辩观点逐一辩驳,有理有据否定对方不合理主张,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 合理主张各项损失:依法主张工程款、资金占用利息、鉴定费等实际损失,各项合法诉求均被法院采纳,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实现诉讼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