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翠律师承办诈骗辩护案件,精准厘清民刑边界,全面履行辩护职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委托人因朋友声称认识地方政府领导,可帮助其中标当地垃圾清理工程,需支付相应资金用于前期疏通打点。委托人按要求转款后,直至相关工程招标完成仍未中标,转付款项也未被退回。公诉机关指控收取款项的被告人构成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王艳翠律师经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参与案件诉讼。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相关事实后,认定被告人行为构成诈骗罪,作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的判决。
王艳翠律师的辩护价值
王艳翠律师在接受指派后,充分履行辩护职责,从案件性质界定、主观故意认定、事实证据采信等多个核心维度提出专业辩护意见:
紧扣民事纠纷与刑事诈骗的边界,主张该案本质属于普通民事委托纠纷,被告人不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其未能归还款项是经济状况恶化所致,并非意图据为己有;
针对诈骗构成要件提出异议,认为委托人是基于自身对“托关系中标”的过高预期自愿转款,即便被告人对办事效果有夸大表述,也不属于虚构事实的诈骗行为;
针对涉案金额认定提出质证意见,认为若认定犯罪,金额应扣除实际用于疏通办事的合理支出,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专业的法律主张。
案件办理过程中,王艳翠律师严格遵循刑事辩护规范,全面梳理案件证据、厘清争议焦点,切实保障了被告人在诉讼程序中的法定权利,充分展现了法律援助律师维护司法公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能力与职业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