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信息
裁判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23 年
当事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
委托诉讼代理人:祖思明律师(辽宁晟大律师事务所)
二、案件详情
本案属于劳动合同纠纷,是企业以组织架构调整、客观情况变化为由辞退员工引发的典型劳动争议。
原告 XX 入职某外资企业多年,任职管理岗位,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该企业以受疫情影响、集团统一精简组织架构为由,单方撤销原告 XX 所在岗位,提出将其调至新岗位,但新岗位薪资出现大幅下调。原告 XX 明确拒绝该调岗方案,双方未能协商一致。随后该公司直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仅向劳动者支付了经济补偿金与代通知金。
原告 XX 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遂提起劳动仲裁及一审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数万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用人单位未能举证证明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判决支持原告 XX 的诉求。
该外资企业不服一审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理由主要为:公司架构调整是应对疫情及市场环境变化的客观行为,撤销岗位具备必要性,且已与劳动者协商调岗,解除流程合法,无需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请求二审改判驳回劳动者诉求。
本案由祖思明律师担任劳动者原告 XX 的委托代理人,全程参与二审应诉工作。
三、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结合双方举证、庭审陈述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终审判决:
1. 认定用人单位提交的架构调整文件、情况说明等均为单方制作或事后补充材料,无法证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 结合企业同期扩建、对外招聘等事实,佐证公司主张的 “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必须裁撤岗位” 不成立;
3. 认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违法辞退;
4. 依法驳回企业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原告 XX 成功拿到数万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自身劳动权益得到完整保护。
四、律师价值
本案由祖思明律师全权代理应诉,凭借深厚的劳动法律实务经验,全方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 精准锁定案件核心争议,紧扣 “客观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这一法定要件,指出企业仅凭内部架构调整、单方文件无法达到法定解除条件,直击对方举证短板;
2. 多角度搜集反驳证据,调取企业同期扩建项目、对外招聘公示等材料,直接推翻企业 “疫情影响经营、被迫裁岗” 的主张,形成有力抗辩;
3. 援引类案裁判规则,结合同企业同类案件的生效判决,遵循同案同判原则进行说理,强化答辩观点的说服力;
4. 针对调岗、解除程序逐一辩驳,指出企业提供降薪幅度极大的岗位并非善意协商,解除行为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庭审逻辑严谨、论据充分,最终促成二审维持原判,帮助当事人全额胜诉。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 用人单位以组织架构调整、部门合并、岗位撤销、经营困难、疫情影响等理由单方辞退员工;
2. 企业强制调岗、大幅降薪,员工拒绝后被解除劳动合同;
3.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遭遇公司无故劝退、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4. 被辞退后,单位仅支付普通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主张违法解除双倍赔偿金;
5. 劳动仲裁、一审胜诉后,用人单位提起上诉,需要律师代理二审应诉。
服务指引
若您遇到公司借架构调整、经营变动为由辞退员工、恶意调岗降薪、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劳动纠纷,均可咨询祖思明律师。律师可协助您梳理证据、研判解除行为合法性、代理劳动仲裁及一、二审诉讼,依法向用人单位追索违法解除赔偿金、工资、加班费等各项权益,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