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双方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了货品单价、交易总量、保证金规则、提货要求以及违约补偿条款。合同履行阶段,双方就货款抵扣、货物价格调整、后续提货安排产生分歧,互相主张对方存在违约行为。
一审法院认定我方当事人构成违约,判令其返还剩余保证金并支付高额补偿款。我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邵征律师作为上诉方代理人,结合全案证据、合同条款及法律规定,针对一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问题逐一提出上诉意见,同时梳理对方履约瑕疵、证据缺陷等关键点进行抗辩。
二、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采纳上诉方多项意见,认定买卖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且一审判决确定的高额补偿标准明显不当,依法撤销原审判决。最终判决解除案涉买卖合同,我方当事人仅需返还剩余保证金,并支付与保证金余额等额的经济补偿,大幅缩减了赔偿金额,同时对一、二审诉讼费用重新进行合理分摊。
三、律师价值
全面复盘一审的卷宗,证据与庭审内容,指出一审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定尺度上的问题,找准二审突破方向,针对对方提交的短信,运输合同、录音等证据逐一质证,结合新补充证据佐证观点,削弱对方证据证明效力。结合双方混合过错的情形,主张XX划分责任,引导二审法院平衡双方利益,最终取得公允的裁判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