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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X、陈X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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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刑事律师赵海洲,代理诈骗罪,辩护缓刑请求被法院判决支持,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案件详情

案情简介
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期间,主犯唐X在明知无能力办理海南落户的情况下,分别以代办落户为由骗取两名被害人定金各20000元;后伙同从犯陈X通过制作虚假《准予迁入证明》,分别于2022年5月3日骗取其中一名被害人尾款65000元、于2022年5月16日至17日骗取另一名被害人尾款55000元。二人诈骗总金额共计170000元,陈X从中分得赃款20000元。
案发后,陈X在立案前退还唐X15500元,唐X仅退还其中一名被害人10000元。立案后,二被告人家属全额赔偿两名被害人损失,分别取得谅解。

办案经过
1. 2023年10月11日、11月12日,两名被害人先后报案,公安机关分别于同年11月9日、11月14日刑事立案。
2. 2023年11月12日,唐X、陈X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3.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扣押唐XOPPO手机1部、陈X华为手机2部并随案移送;二被告人家属分别向两名被害人全额退赔损失,取得谅解。
4. 审查起诉阶段:二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公诉机关建议对唐X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对陈X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5. 审判阶段: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二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

案件结果
1. 唐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罚金已预缴);
2. 陈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罚金已预缴);
3. 随案移送的手机3部依法没收,作为物证保管。
4. 法院认定:唐X系主犯、有自首情节、全额退赔、取得谅解、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陈X系从犯、有自首情节、全额退赔、取得谅解、认罪认罚,依法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律师核心价值
1. 精准定性辩护:辩护人提出二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同时明确陈X系从犯、案发前部分退赃的从轻、减轻情节,与法院查明事实一致并被采纳;
2. 量刑建议争取: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量刑建议被公诉机关采纳、缓刑请求被法院判决支持,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3. 程序权利保障:全程协助被告人行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权利,确保量刑协商过程合法合规,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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