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内容总结:
基本信息:
- 原告:安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宁(律师)
- 被告: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案件概要:
-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立案及审理情况:案件于20**年1月28日立案,采用简易程序审理
- 审理过程:通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内容:
1. 双方确认掩*河和横*渠项目的审计金额为46***071.06元,
并按照合同编号HT***B-20**-0**-1-S*-07结算条款约定的基数进行结算,
暂定为38***297.2元。甲方已支付29***918.9元。
2. 甲方需支付5*5万元(第一笔付款),应于20**年9月底前支付。
3. 乙方于20**年8月24日提交结算资料,需在5日内补充垫付款资料。
甲方在收到后1个月内完成审核结算,之后双方完成合同变更。
4. 第二笔款项由银行承兑支付,未如期兑付则以现汇方式支付,应于11月底前支付。
5. 代付款金额不进行下浮。
6. 违反支付时间的,甲方需以未支付金额为基数按同档同期4倍1pr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7. 乙方在甲方支付款项前需开具相应发票。
8. 除调解条款外,双方无其他争议,各自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
9. 乙方负责调解协议保密。
10. 乙方须于20**年9月10日前向法院提交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
并确保在第一笔付款前全部解除,否则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