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2年5月27日,被告人与被害人及案外人(被害人丈夫)在小区内打牌,因玩笑引发不快。5月28日傍晚,被害人及丈夫前往被告人家中理论,双方矛盾升级。2022年5月29日11时许,被告人携带剪刀及渔网准备前往钓鱼,在北海市海城区某小区3栋架空层处偶遇被害人,双方随即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被告人使用随身携带的剪刀刺伤被害人胸、腹部;被害人咬被告人左手并夺过剪刀反刺被告人腹部。经小区保安及群众劝阻后双方分开,被告人离开现场,保安报警,公安机关在现场提取作案工具剪刀一把。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胸部外伤致右侧胸壁穿透创、右侧胸腔积血积气致右肺萎陷12.4%,评定为轻伤二级;外伤致上腹壁穿透创,评定为轻伤二级(共两处轻伤二级)。被告人左手背挫伤评定为轻微伤,腹部创深达肌层评定为轻微伤。2022年7月4日,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本案因民间纠纷引发,涉案罪名系故意伤害罪,被害人伤情达到“轻伤二级”入罪标准。
办案经过
侦查阶段:2022年7月5日,被告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5日,公安机关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公安机关调取了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作案工具扣押清单、现场指认照片、疾病诊断证明、伤情鉴定意见书等证据,并询问了证人、被害人及被告人,固定了案件事实。
审查起诉阶段: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1月19日以海检刑诉[2022]289号起诉书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检察机关认定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结合其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的情况,最初建议量刑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后当庭调整量刑建议为适用缓刑。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对指控事实及量刑建议无异议。
审判阶段:法院受理案件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本案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22年12月13日,法院组织双方调解,被告人一次性赔偿被害人9000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被害人书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辩护人提出“被害人一方存在过错、被告人主观恶性小、具有自首及认罪认罚情节、系初犯偶犯、已赔偿获谅解”等辩护意见。法院审理后,对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初犯偶犯等情节予以确认,对被害方过错的辩护意见未予采纳,但认可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社会矛盾已化解,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案件结果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两处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全案情节,法院采纳检察机关调整后的量刑建议及辩护人合理的从轻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额赔偿并取得谅解、初犯偶犯等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结合本案系邻里纠纷、社会矛盾已化解的实际,认为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作案工具剪刀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判决未列明但依程序处理)。
被告人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律师核心价值
精准界定从宽情节,构建层次化辩护体系:辩护人围绕“法定从轻+酌定从宽”双主线梳理辩护要点,一方面紧扣自首、认罪认罚两项法定情节,另一方面挖掘“初犯偶犯、邻里纠纷引发、主观恶性小、非预谋犯罪”等酌定情节,形成完整的从轻辩护逻辑链,为法院采纳缓刑建议奠定了事实与法理基础。
推动赔偿谅解,实质性化解社会矛盾:律师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积极引导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沟通,促成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90000元的赔偿协议并全额履行,成功获取被害人出具的刑事谅解书。这一关键动作直接降低了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评价,成为法院认定“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核心依据。
针对性回应争议焦点,有效维护当事人权益: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被害方过错”意见,虽然法院最终未予认定,但律师通过梳理事前冲突细节(被害人夫妇上门理论)、结合证人证言还原矛盾升级过程,成功引导法院关注“本案系民间纠纷引发”的背景,避免了法院将案件简单认定为“无端伤害”,为争取缓刑创造了有利条件。
量刑协商与程序推进:律师协助被告人准确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后果,配合检察机关完成量刑协商与具结程序;同时高效参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推动“刑民一并解决”,既缩短了诉讼周期,也避免了被害人后续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给被告人带来的诉累,最终实现“缓刑”的最优判决结果。
裁判预期管理与风险告知:律师结合广西地区故意伤害轻伤案件的缓刑适用司法惯例,为被告人及家属提供了清晰的量刑预期,提前释明“被害方过错未被认定”的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理性接受调解方案和量刑建议,避免了因不合理诉求导致的程序空转。
罪名:故意伤害罪 | 伤情等级:两处轻伤二级+一处轻微伤 | 赔偿金额:90000元 | 初始量刑建议:有期徒刑10-12个月 | 最终量刑: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 | 法定情节:自首、认罪认罚 | 酌定情节:初犯偶犯、邻里纠纷、全额赔偿、取得谅解 | 程序: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认罪认罚从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