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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遇争议,律师精准举证助力当事人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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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对方拒不认可赔偿责任,还对误工损失、责任划分提出多项异议。杨馨律师团队收集事故认定文书、诊疗单据、工资流水等完整证据链,清晰论证因果关系与损失金额。庭审中有理有据回应抗辩观点,法院最终采纳我方主张,判令对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成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辽宁省康平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脱敏案号)

原告: LCJ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馨、JZ,北京XX律师。

被告: 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 XXX

被告:某财险支公司

负责人: WC

委托诉讼代理人: LN

原告因交通事故受伤,主张医疗费、误工费,要求二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案涉事故经交警认定,一方负主要责任,被告 XXX 承担次要责任,原告无责。涉案车辆投保交强险,该险种限额已在同系列案件中赔付完毕。

庭审中,被告否认事故与原告损失存在关联,同时对误工费、责任比例提出异议。法院结合事故认定书、诊疗材料、收入流水等证据,认定被告 XXX 需按照 30% 的责任比例进行赔付。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 XXX 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合计 1377.78 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 XXX 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审判员、法官助理、书记员信息已脱敏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 1970-01-01
  • 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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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馨律师,中共党员,东北财经大学刑法学硕士,现任北京天驰君泰(沈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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