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动迁安置房买卖过户纠纷胜诉|孙侠律师代理原告,成功判令全部兄弟姐妹配合房屋过户
一、案情简介
原、被告为八兄妹,母亲通过动迁取得案涉安置房,全部子女共同签署家庭协商协议,约定母亲将该动迁安置房以 274164 元出售给原告,房款一部分作为母亲赡养费、一部分抵扣动迁差价,房屋满过户条件后配合过户。同日母亲单独与原告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原告出资后装修入住房屋多年,母亲过世,房屋满足过户条件后,其余兄弟姐妹中仅一名被告拒绝配合过户,抗辩母亲对房屋买卖不知情、转让协议侵害其与母亲权益、原告未足额支付购房款,其余兄弟姐妹均认可交易事实、同意配合过户。原告委托律师起诉全部兄弟姐妹,要求全体被告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二、办案经过
本案由孙侠律师协同其他律师共同代理原告,围绕协议效力、交易真实性、房款支付事实完整举证抗辩:
- 锁定两份核心协议效力,证明卖房系母亲真实意愿完整提交全家签字的《子女协商协议》、母亲捺印的《房屋转让协议》,两份文件相互印证,八名子女全部在家庭协议上签字,清晰写明房屋来源、转让价格、房款用途,直接驳斥 “母亲不知情卖房” 的抗辩,证明转让房屋是全家一致认可的安排。
- 举证 144164 元赡养费房款已足额交付提交保管钱款的姐妹出具的收支账本,账本有全部家庭成员确认记录,证实原告已将该笔款项交付专人保管,长期用于母亲日常赡养开销,款项交付事实完整闭环,法院直接予以认定。
- 还原 13 万元动迁差价款项背景,厘清款项争议结合动迁政策、其余多名被告当庭陈述,说明该笔款项原本用于补缴动迁差价,因动迁方未实际收取,钱款按母亲安排交由两名兄弟弥补动迁损失;虽法院认定该部分交付缺乏书面证据,但不否定房屋买卖主合同效力、不阻却过户义务。
- 统一多数被告意见,形成完整事实佐证庭审中其余六名兄弟姐妹全部当庭确认交易真实、原告长期实际占有使用房屋,形成多人证人式陈述,大幅提升法院对买卖事实的采信度,削弱唯一异议被告单方抗辩效力。
- 明确合同核心义务,坚持过户核心诉讼请求区分房款尾款瑕疵与过户主义务,向法庭阐明:两份合法有效的房屋转让协议已经成立生效,房屋早已交付原告实际居住使用,过户是全体继承人、子女的附随义务,即便存在尾款未结清问题,也仅产生金钱给付责任,不能对抗过户义务。
三、办案结果
法院采纳孙侠律师核心代理观点,支持原告过户的主要诉求:
- 判令全部七名被告于判决十日内配合原告办理案涉动迁安置房产权过户手续;
- 仅针对存争议的 13 万元房款作出补充处理,判令原告支付该笔款项作为母亲遗产由全体子女共有;
- 案件受理费由全部继承人共同分担,原告实现拿到房屋完整产权的核心诉讼目标。
四、律师价值
- 整合双份关联协议,夯实家庭房屋买卖合法基础将全家签字的家庭内部协议与单独房屋转让合同结合举证,完整还原家庭分家卖房的完整合意,直接推翻对方主张协议无效的核心抗辩。
- 巧用多人当事人陈述、收支账本补强钱款交付证据借助多名兄弟姐妹一致陈述 + 赡养收支账本,证明大部分购房款已实际履行,弥补现金交付无转账凭证的证据短板。
- 区分主合同义务与尾款瑕疵,守住过户核心诉求精准区分物权过户义务与尾款债权争议,向法官论证两项诉求相互独立,不能以房款争议拒绝履行过户义务,最终实现过户胜诉。
- 妥善处理家庭多人诉讼,统一多数被告立场梳理多名被告意见,引导无异议被告当庭确认交易事实,形成完整事实链条,降低单一异议被告对案件走向的影响。
- 圆满实现当事人长期占有房屋、正式登记至自身名下的核心诉求,彻底解决多年家庭房屋过户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