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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诉讼胜诉,法院判决借款人全额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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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全套借贷证据,主动调整高额违约金至法定范围,依法申请财产保全。债务人缺席庭审,我方充分举证,案件胜诉,成功为当事人追回大额借款及利息。

案件详情

判决法院: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判决时间:2025 年 6 月

代理方:原告

案件详情

本案为自然人之间大额民间借贷纠纷。出借人的配偶与借款人早年经朋友介绍相识,双方存在长期往来。2025 年 2 月,借款人因资金周转需求,向出借人提出大额借款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借款金额、还款期限、逾期违约责任以及管辖约定。借款人当场出具《借条》与《收条》,书面确认借款本金、还款日期,同时明确:若逾期未清偿,按照借款总额的 30% 支付违约金;因借款产生纠纷,由出借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全部由败诉方承担。

达成约定当日,出借人以现金形式向借款人足额交付全部借款,同时录制现场视频,客观记录款项交付全过程,留存关键证据。按照借条约定,借款人应当在 2025 年 3 月 5 日之前还清全部借款。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不仅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还采取更换联系方式、搬离原住所等方式刻意失联,恶意逃避债务。出借人多方联系、上门催收均无果,债权无法实现。为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出借人委托我方提起诉讼,主张借款人偿还本金并支付逾期费用。

接受委托后,我开展多项代理工作:第一,核查书面证据,确认借条、收条内容完整,管辖约定、违约条款清晰,系借款人真实签字捺印;第二,整理款项交付视频、沟通记录等佐证材料,确认资金已实际交付;第三,结合法律规定调整诉讼请求,双方原约定违约金为借款总额 30%,该标准折算后偏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主动将诉求调整为按照同期一年期 LPR 四倍计算逾期利息,既保障当事人权益,又确保诉求符合司法保护标准;第四,依据借条中的管辖约定,向出借人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完成立案、财产保全等程序,依法查封相关财产,防止债务人转移资产。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向借款人送达起诉状、应诉材料、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但借款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放弃答辩、质证等各项诉讼权利。庭审过程中,我当庭逐一提交借条、收条、款项交付视频、保全材料等全部证据,完整陈述借款发生、款项交付、借款人失联逃债的全部事实。同时结合《民法典》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论证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借款人构成根本性违约,以及我方调整后逾期利息的合法性,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全部诉讼请求。

我方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500000 元;

判令被告以借款本金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一年期 LPR 四倍计算逾期利息,直至款项全部清偿完毕;

本案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案件结果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原告提交的借条、收条、款项交付视频等证据,足以证实借款事实、金额及交付情况。被告到期未还款,且刻意失联逃避债务,已构成违约。原告主动将违约金调整为法定保护范围内的逾期利息,于法有据。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自行放弃诉讼权利。最终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 500000 元,并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一年期 LPR 四倍标准计算逾期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负担。

案件总结

本案属于债务人刻意失联、恶意逃债的大额民间借贷案件,代理难点在于债务人下落不明、庭审缺席。接受委托后,我首先对全套书面证据、视听证据进行严谨核查,确认借款合意、资金交付两大核心事实均有完整证据支撑,彻底消除证据瑕疵。考虑到原借条约定违约金标准过高,结合现行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主动调整诉求,将违约金变更为法定上限内的逾期利息,兼顾权益保护与法律合规。同时根据合同管辖约定精准选择管辖法院,并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有效锁定债务人财产,为后续执行奠定基础。

庭审中,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完整还原案件事实、逐项举证并阐述法律依据,法院完全采纳我方代理意见,判决我方当事人胜诉。本案不仅帮助当事人追回大额债权,也体现了诉讼前证据留存、诉中合规调整诉求、财产保全的重要作用。针对失联债务人的借贷案件,完整的证据链、合规的诉讼请求、有效的保全措施,是实现债权的三大关键。后续我也为当事人讲解强制执行流程、财产查控相关事宜,持续跟进债权实现工作,全方位维护委托人的财产安全。

律师价值

核查全套借贷证据,主动调整高额违约金至法定范围,依法申请财产保全。债务人缺席庭审,我方充分举证,案件胜诉,成功为当事人追回大额借款及利息。


  • 2025-06-01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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