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主播毕某诉杭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直播合作协议保底收益纠纷案
案情简介
申请人(主播毕某)与被申请人(某网络科技公司)于2022年4月签订《直播合作协议》,约定合作期限为一年,主播需在抖音平台每月有效直播不低于25天、单场不低于3小时,每月发布优质短视频不少于20个、PK次数不低于360次。公司承诺前3个月保底收益每月15000元,但需主播完全符合上述直播要求。主播主张其在2022年4月18日至5月17日期间直播收益约5500元,要求公司补足保底差额9500元。公司答辩称主播存在单场直播不足3小时、优质短视频仅12个等违约情形,不符合保底发放条件。双方均到庭参加仲裁,经调解未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