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河北某文化传播公司诉主播朱X直播合作协议违约纠纷案
案情简介
申请人(某文化传播公司)与被申请人(主播朱X)于2021年12月签订《直播合作协议(签约费版)》,约定合作期限为二年,主播需在抖音平台每月有效直播不低于26天、每天不少于6小时。公司分三期向主播支付签约费共计35000元。主播于2022年2月12日擅自停播。公司遂提起仲裁,请求赔偿签约费损失、支付违约金及维权费用。被申请人虽曾向仲裁庭提交部分微信聊天截图等证据,主张公司泄露其隐私、要求其走低俗路线、设备损伤眼睛等,但最终未到庭应诉,亦未对证据进行原件核对。
